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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刪除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三款 刊載者:林惠官委員 刊載日期:2003/06/03

今後年滿六十五歲者,於符合特定條件下,不需再由特定

保險給付中扣除三千元即可領取老年福利津貼!

在林委員惠官的努力之下,終於在92年6月3日,立法院已

三讀通過刪除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三款,

即「將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折抵刪除」。

換言之,今後年滿六十五歲者,於符合特定條件下,不需

再由特定保險給付中扣除三千元即可領取老年福利津貼,

此舉預計約有21萬勞工將受惠,勞工將可確實領取每個月

三千元的老年福利津貼金。此為遲來的正義,可喜可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