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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特瓶獎勵金取消 回收業者抗議 刊載者:張昌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8/30

民生報 記者陳民峰/報導

回收業者不滿環保署取消寶特瓶回收獎勵金,昨天透

過立委陳情,在環保署門前演出一場街頭行動劇,不過環

保署表示,回收獎勵金的取消是為了維持市場公平競爭、

改善民眾選擇性回收現象、降低容器業者逃漏誘因,對於

回收制度的長遠發展有利;且為降低對回收業者衝擊,也

採取若干配套措施,民眾兌換獎勵金期限也延長到今年

底,已經兼顧各方權益。

環保署六月一日起取消寶特瓶回收獎勵金,但民眾在

今年底以前,仍可持標示「回收獎勵金零點五元」的寶特

瓶,前往統一超商、全家、OK、福客多等四大超商系統兌

換獎勵金,四大超商在全台共有五千三百多個據點。

立委張昌財昨天前往環保署抗議取消獎勵金,認為是

「環保署給地球高峰會最荒誕的獻禮」,在行動劇中,一

名打扮成回收業者的歐巴桑,載運整車寶特瓶前往超商要

求領取獎勵金,店員詫異表示,取消獎勵金後已經沒有人

這麼認真回收了,歐巴桑才如夢初醒,悲憤揚言以後再也

不收寶特瓶了。「終場」出現一副對聯,「回收率狂

降」、「環境嚴重污染」,回收業者則高呼「還我獎勵

金」。

環保署表示,目前已公告應回收的容器有十餘項,均

應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然僅寶特瓶及 PVC瓶另行課徵回

收獎勵金,使寶特瓶商品的成本比其他容器高,造成市場

競爭不公平及使用替代性材質等現象。此外,並造成民眾

選擇性回收,使寶特瓶回收率一枝獨秀,嚴重失衡,並影

響民眾撿拾回收其他廢容器的意願,亟待改善,環保署已

採取多項配套措施,並逐漸收到成效。

至於業界擔心影響回收意願,環保署表示,八十九年

調查曾回收寶特瓶者中有85.4% 民眾願意在取消獎勵金之

後仍回收寶特瓶,去年五月再度調查仍有78.2% 願意回

收,整體看來取消獎勵將將使回收制度走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