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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廟地區缺乏休閒文化建設 刊載者:郭添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6/20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台南縣關廟鄉地區缺乏休閒文化建

設,至今仍無社區公園設施,可供民眾於閒暇時間活動,

為了均衡城鄉的休閒設施,滿足鄉民對休閒環境之需求,

藉以提升居民生活文化水平,應即儘速積極規劃興建休閒

體育公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質詢內容:

一、台南縣關廟鄉地區長期缺乏公園綠地,居民一直引以

為苦,反觀鄰近之鄉鎮如新化、仁德、歸仁、龍崎等地皆

有完善的運動或休閒公園建設,相形之下,關廟鄉的休閒

生活品質相對低落。

二、目前政府正積極推動「一鄉鎮一休閒」的政策,在關

廟地區興建一處提供居民休閒運動的設施,讓民眾除了可

以在平日運動外,更能規劃成多功能休閒運動公園,以期

與附近鄉鎮結合成一帶狀休閒路線。

三、本席已於九十一年三月十一日的院會中提出質詢,至

今尚未有後續答覆,請相關單位儘速擬出計劃及相關時程

表,以利相關單位推動此案。

行政院答復內容:

郭委員就台南縣關廟地區缺乏休閒文化建設,至今仍無公

園設施,應儘速規劃公園興建休閒體育公園所提質詢,經

交據內政部查復如下:

一、有關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本(九十一)年度「創造台灣

城鄉風貌示範計畫」公園綠地類型計畫及補助各縣(市)

政府相關經費額度業報奉核定在案;查今年度已核定補助

台南縣政府辦理「永康交流道特定區體壹體育公園新建工

程」、「新化鎮那拔羊林社區生態公園規劃細部設計」、

「龍崎鄉虎形公園第二期細部設計」、「新化鎮極限休閒

公園周邊景觀公園」等建設計畫案並核定補助相關經費為

六千一百萬元整。

二、惟該署本年度補助經費有限,僅期望以有限之行政資

源鼓勵地方政府重視公園綠地建設及發展,貴委員所提關

廟地區請補助經費興闢體育公園乙節,已逾上開申請補助

期限,且台南縣政府亦未於前揭補助經費額度內自行調整

分配,故有關本案所須經費不足部分,仍建請台南縣政府

籌編預算或由中央統籌分配款中調整辦理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