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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化鄉偏遠地區因給水區限制使產業受限 刊載者:郭添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06/20

本院郭委員添財,針對台南縣南化鄉關山村偏遠地區,地

處南化水庫集水區內,居民因給水區限制土地利用,產業

發展受限,自來水公司先前架設水路線(水錶)距離住宅

區太遠,居民一直引以為苦。本席建請自來水公司善體山

區居民之艱困生活,統一安裝管線至住家,以嘉惠鄉民,

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質詢內容:

一、台南縣南化鄉關山村因位於南化水庫集水區內,居民

因給水區的公告,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受到嚴重限制,近

年來居民飽受乾旱之苦,山泉斷絕,無水可用,在政策的

束縛及天然災害的雙重壓力之下,村民苦不堪言。

二、南化鄉關山村自來水工程,係屬偏遠地區改善人民生

活飲水工程,該項計畫於八十八年精省前即編列預算支

應,但此案卻一再延誤至今。

三、因之前架設水路線(水錶)距離住家太遠,自來水公

司應善體山區居民之生活艱困,統一安裝管線至住家,以

嘉惠鄉民。

四、爰此,本席呼籲儘速辦理此案,以嘉惠鄉民。

行政院答復內容:

對郭委員添財質詢之書面答復

郭委員就台南縣南化鄉關山村自來水工程,應統一安裝管

線至住家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經濟部查復如下:

一、 自來水公司業已編列經費六、六七二萬餘元,辦理

完成台南縣南化鄉關山村住戶配水管線及相關設施工程,

另賡續辦理之供水工程,尚需經費一、六四八萬元,合計

經費八、三二0萬餘元,俟上述各項工程完成後,該村大

部分住戶均能供水。

二、 依自來水公司規定,住戶外線(配水管至住戶間之

管線)工程費應由申請用水戶負擔,惟該公司為特別照顧

位處南化水庫集水區之該村住戶,對於有意願接水住戶一

九三戶(該村戶籍戶約有二八二戶,其中有合法證明可接

水者有一一八戶),已於八十八年三月二十日完成配水管

線二○公尺範圍內之住戶外線,並已於末端設置水表箱

(計一九三戶)。該公司雖曾洽請鄉公所協助宣導接水,

惟迄今仍無住戶提出申請。

三、 因該村住戶大多位處偏遠,倘統一供水至住家,則

尚需埋設管線五六、四○○公尺、增設加壓站二十八處及

配水池十五座,約需再投入經費八、六○○萬元(不含土

地取得成本)。目前經濟部水利署已研擬將該村住戶外線

工程列入「偏遠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俟計畫核定後自來

水公司將配合辦理後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