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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郭添財於11月11日教育委員會之質詢紀錄 刊載者:郭添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11

郭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

教部長,你是否要求教育部所屬單位依照政府採購法辦理

各項工程與各項物品之採購?

主席:請教育部黃部長說明。

黃部長榮村:主席、各位委員。對。

郭委員添財:其次,若是一個單位從頭到尾完全遵照政府

的採購法辦理,卻在最後階段不依法行事,對此你是否會

感到奇怪?

黃部長榮村:會,不過委員指的是限制性招標嗎?

郭委員添財:請部長先回答這個問題,你是否會感到疑

惑?

黃部長榮村:基本上,各單位本應遵照政府採購法行事。

郭委員添財:再者,若是公平交易委員會正式行文表示某

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在此之際,如果有一個仍是依照比

較嚴苛的政府採購法辦理,另一個單位則是依據公平交易

委員會的說明與示函而不採用政府採購法辦理,在兩者都

是依法行政的情況下,你是如何看待這兩個單位?

黃部長榮村:站在教育部的立場,每一個單位都需依政府

採購法辦理,所以縱使其中發生諸如連續流標等特殊因素

而必須沿用舊有的適當的方式,我們仍會要求本部所屬單

位必須依照政府採購法辦理。

郭委員添財:謝謝部長的說明。另外,今年十月二十一日

「今周刊」曾刊出「總統府黑手伸進臺大醫院」一文,請

問李院長,你是否看過這一篇報導?

主席: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源德:主席、各位委員。看過。

郭委員添財:關於報告書第二十三頁所編列的七千二百三

十萬元雜項收入,「今周刊」曾提出一篇令人質疑的報

導,院長可利用這個機會做一澄清。之前臺大完全是依照

政府採購法辦理雜項工程的發包工作,譬如餐廳,雖然本

席了解公平會曾示函給臺大醫院,可是為何臺大醫院在最

後的關節卻不採用政府採購法?

李院長源德:事實上,我們是參照採購法進行地下統包相

關事宜,期望能為臺大醫院找到最好的廠商以維持良好的

醫療品質。假使要完全依照採購法辦理,有可能是低標得

標,如此一來,勢必影響到我們預期的品質。事實上,今

周刊在十月二十一日的下一期報導中曾公開向臺大醫院道

歉。

郭委員添財:本席不太認同你的說法,若是你認為自己的

說法合理的話,難道之前臺大依照政府採購法所進行的任

何標案都未曾做最好的考量嗎?

李院長源德:有。

郭委員添財:既然有,為何最後卻不遵照採購法呢?關於

這個問題,院長可能需要再向部長報告。其次,目前臺大

醫院是否已經與得標的廠商簽約?

李院長源德:已經簽約了。

郭委員添財:請問決標的日期是哪一天?是否為九月二十

四日?

李院長源德:對。

郭委員添財:依照你們的招標公告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

定,決標幾天之內必須完成簽約事宜?

李院長源德:兩個星期。

郭委員添財:是十天,還是兩個星期?應該是十天,對不

對?

李院長源德:應該是,可是我們都是依程序辦理。

郭委員添財:請問你們完成簽約的日期是哪一天?

李院長源德:十月四日。

郭委員添財:是嗎?你確定嗎?在本院備詢必須講話算數

喔!今天教育部政風處是否有人員在場?有。請問院長,

究竟是在十月四日或十月十八日?

李院長源德:對不起,本人已記不得詳細的日期了,因為

這是屬於行政程序的問題。

郭委員添財:答詢必須要清楚,究竟是十月四日或是十月

十八日完成簽約?是否有違反你們招標公告第十七條第二

款的規定?你們是否曾做出適當的處置?

李院長源德:方才本院總務室翁教授表示確實曾超過規定

的時間。

郭委員添財:臺大是否曾依法對誠品書局施予何處處置?

李院長源德:事實上,我們希望能做好相關事宜,所以在

細部規劃上……

郭委員添財:當然要做好啊!可是本席現在與你們談論的

是關於臺大的標案是否依法辦理,你們到底有沒有對誠品

書局施予處置?

李院長源德:事實上,我們期望做好細部的規劃。

郭委員添財:我知道,但是也必須依法行政嘛!院長了解

本席的問題所在了吧?本席要求得到答案。再請問院長,

在第一次招標時,三年期的營運期限的底價是多少?

李院長源德:一千八百元。

郭委員添財:第二次五年期的底價是多少?

李院長源德:七百五十元。

郭委員添財:得標的價錢是多少?

李院長源德:就是按照這個底價。

郭委員添財:就是七百五十元?

李院長源德:對。

郭委員添財:在三年期攤還的折舊數較多的情況下,你們

訂定了一千八百元的底價,到了第二次,在不依照政府採

購法辦理的情況下,你們卻訂定了比三年期更低的底價七

百五十元,而且廠商也以七百五十元得標,你覺得合理

嗎?

李院長源德:事實上,第一次招標價格訂為一千八百元主

要是參考地下商場餐廳的營業時間所訂出的價錢,後來底

標改訂為七百五十元,主要是包括校外延聘的評審委員在

內一致認為這是一個密閉空間,不應訂定這麼高的價格,

所以我們接受他們的建議將價錢改訂為七百五十元。

郭委員添財:所以第一次的評審委員都是不負責任囉?

李院長源德:第一次是由我們本身的行政人員進行的內部

作業。

郭委員添財:臺大醫院內部的行政人員在不懂這些專業知

識的情況下就可訂出一千八百元的底價?所以後來又找了

一些專家訂定第二次的底價?

李院長源德:關於這項作業,我們是有缺失,也正因為如

此,我們才會換掉相關的主管。

郭委員添財:最後,請教部長,關於本案的風風雨雨,部

長是否該請政風處進行了解,並在了解之後向本委員會做

一報告?

黃部長榮村:我們會進行了解。

郭委員添財:好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