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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郭添財於1月9日教育委員會之質詢紀錄 刊載者:郭添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09

郭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眾所周

知,民國八十四年公布的教師法,開宗明義第一章就指出

制定本法,是為了提升教師的專業地位。為此本席在八十

五年寫了一本書,專門談教師法和教師的審查制度、評審

制度以及申訴制度,當時本席就預言,在整個教育制度自

由化和民主化的過程中,原本教育體制中行政權利的分配

機制,必會有所改變,而且會像民主運作一樣,歷經衝

突、協商、妥協乃至於進展的過程。因此,從過去的決策

一元化到師培多元化之後的多元參與,及至現在的無法決

定,教師法這部法在八十四年公布之後,經過七年,產生

了十萬教師大遊行,請問部長,你個人認為教師法究竟是

讓專業教師的地位有所提升,還是讓老師的社會地位逐年

下滑?

主席:請教育部黃部長說明。

黃部長榮村:主席、各位委員。我想一部法的制定不見得

就能發揮預期的效果,但是教師法是教師的根本大法,必

有其一定貢獻,至少和過去相較,對於教師自主性的發揮

以及權益的保護,尤其是對於教師會的成立,的確是具有

推波助瀾的效果。

郭委員添財:事實上,目前整個教育體制可說是在多方決

策壓力之下所形成的產物,對於今天部長的回答,本席會

在許多場合讓國民中小學的教師有所了解,讓他們就教育

部的政策作一公評。因此,現在本席想要了解的是,教育

部對於教師法的一些政策和主張。

首先是有關於強制入會的問題,我們知道,權利義務是

相對的,強制入會已經引發教師代表派出的問題,因為若

是強制入會,那麼教師評審委員會所派出的教師遴選委員

會代表,就有可能來自地方教師會;相反的,在沒有強制

入會的情形下,沒有入會的教師有可能就沒有辦法被派

到。請問部長,任何法律規定以外的教師評審委員會、教

師申訴委員會的委員,是否應由教師會派出?你對於強制

入會的看法又是如何?

黃部長榮村:關於這個問題,有一些但書的規定,亦即學

校的教師會人數達到全校教師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時,則

其教師代表可由教師會來推派;當然,如果法令另有規定

則從其規定。

郭委員添財:也就是說,學校要聘任教師,必須由學校教

師評審委員會組成遴選委員會來辦理,對嗎?

黃部長榮村:對。

郭委員添財:如果這個學校的教師會,有超過該校二分之

一以上的教師參加,則請問沒有參加的教師,是否就不能

擔任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的委員?

黃部長榮村:我想不是,因為學校教評會另有法令規定。

郭委員添財:本席是問你,如果該校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教

師參加教評會,那麼另外那些不到二分之一的教師,是否

不能參加該校的教師評審委員會來聘任該校當年度的教

師?

黃部長榮村:在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中有規

定,必須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一人。

郭委員添財:本席問的是教師會代表以外的教師。

黃部長榮村:有些遴選委員是由全體教師推選的,這在法

令上另有規定。

郭委員添財:另外那些不到二分之一的教師,到底可不可

以擔任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的委員?

黃部長榮村:可以。依照評審委員會的設置辦法應該是可

以,因為評審委員會的委員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當然委

員,一類是選舉委員,前者必須要有教師會代表……

郭委員添財:可以就好了。

其次,有關會務方面的問題。方才部長提及中央和地方

教師會的理事長等會務人員,要花兩億三千萬元的經費,

請問教育部對於目前全國教師會和地方教師會會務人員以

上課四小時為原則一事,立場如何?

黃部長榮村:我們和全國教師會的立場並沒有很大的不

同。

郭委員添財:也就是一樣以四小時為原則,是嗎?

黃部長榮村:是的。

郭委員添財:那麼對於學校教師會的部分,教育部的立場

又是如何?

黃部長榮村:對於學校教師會,我們倒是持有不同的看

法。第一,我們認為學校教師會有理事長,又有會務人

員,如果都要減少授課時數,實在是太多了,因此我們希

望只限於理事長。第二,學校教師會有學校規模和理事會

人數的不同,因此我們希望依此考量,最高不超過二分之

一。

郭委員添財:由誰決定和協商?

黃部長榮村:我們希望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郭委員添財:就是地方上的教育局嘛!請問教育局要和誰

協商?

黃部長榮村:和教師會。

郭委員添財:學校規模不同,怎會由地方上的教師會和教

育局進行協商呢?

黃部長榮村:是和同級的教師會來協商。

郭委員添財:就是由校長和教師會協商嗎?

黃部長榮村:不是,應是由教育行政機關。

郭委員添財:本席問的是有關學校教師會理事長的授課時

數,是由誰和誰協商?

黃部長榮村:教育局和地方教師會協商。

郭委員添財:協商個別學校的事情嗎?

黃部長榮村:就是分級嘛!

郭委員添財:那麼理事長減授的時數,是由學校的教師攤

掉嗎?

黃部長榮村:對,就是代課。

郭委員添財:在此情形下,教育部是否應負擔減授之鐘點

費所遺留下來的錢?

黃部長榮村:事實上,中央也有補助地方的人事費用……

郭委員添財:地方的一般人事費用已經不夠了,如何支

應?教育部到底有沒有這部分的經費?

黃部長榮村:我們並沒有特別為此增加補助。

郭委員添財:你們沒有準備,有沒有和地方政府的縣市長

或教育局協調過?如果沒有,可以這樣做嗎?請你們提供

教育局局長聯席會議的資料。

黃部長榮村:這個問題我請教研會藍執行秘書作一說明。

主席:請教研會藍執行秘書說明。

藍執行秘書順德:我們和各縣市教育局已作逐步協調,基

本上是保留彈性給各縣市教育局和他們協商。

郭委員添財:本席擔任過地方的教育局長,實在不知道在

此情形下,各縣市的教育局長要如何和縣市長協商?不被

罵死才怪!由你們中央政府立案,然後要地方政府買單,

誰會理你?依本席之見,既然你們要地方政府付錢,卻又

不給人家鐘點費的補貼,那麼你們就應和地方教育局進行

協商以形成某種程度的共識。

另外,請問對於沒有立案的教師會籌備會和促進會,教

育部有沒有補助經費?

黃部長榮村:應該沒有,我們只針對已立案的部分。

郭委員添財:希望你作一了解。

最後,有關罷教的問題,請部長簡單的向全國教師作一

說明。

黃部長榮村:以目前的狀況來說,我們認為社會共識還沒

有達成,而且罷教所涉及的層面非常廣泛,包括學生和家

庭等等,所需考量的社會成本相當大,因此不宜去談這個

問題。

郭委員添財:教育需要行政人員、教師會、家長會以及全

體社會人士共同關心,希望教育部和全國教師會、地方教

師會以及各家長團體多所溝通、協調,以共創三贏。謝

謝。

黃部長榮村:好的。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