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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郭添財於2月27日院會之質詢紀錄 刊載者:郭添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3/02/27

郭委員添財:(十四時三十三分)主席、行政院游院長、

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游院長,本席以及一些委員同仁

對於你們在各個階段的施政,認為是有理想、但是沒有能

力;有想法、但是沒有作法。你今天提出此份施政報告之

前,是否已經了解,擴大公共建設振興條例沒有立法通

過,既未立法通過,在審查預算的時候,就無法源依據,

你有無想到此點?

主席:請行政院游院長答復。

游院長錫 :(十四時三十四分)主席、各位委員。在上

一次的會期我們有送兩個草案,沒有送預算。這一次是因

為貴院各黨團協商的要求須併案送過來,因此我們才會送

過來。

郭委員添財:協商是在今天早上才進行的。

游院長錫 :不是。在上會期就已經要求我們將法案與預

算一起送過來。

郭委員添財:行政院此種作法不但有破壞法治之虞,而且

是在浪費立法委員的時間。你們今天送了那麼多的資料,

我們也看了那麼多的資料,最後到了十一時的時候,才協

商要等到條例通過之後再來會審五百億元的預算,行政院

做事就是不斷的反反覆覆,你們明明知道應該先將法案通

過之後,再來會審五百億元的預算,為什麼要先送過來讓

大家弄了老半天後才來協商?

游院長錫 :這完全是依照貴院以前朝野協商的結論辦

理。

郭委員添財:如果是以前的朝野協商,今天為什麼在十一

時的時候還要進行協商?最近行政院與立法院互動的過程

缺乏某一些誠意,看起來行政院似乎很有道理,暗地裏卻

隱藏著一些不為人知的企圖,一方面去醜化立法院,一方

面又讓民眾認為現在施政的所有問題,都是立法院無能或

是立法院在杯葛,讓立法委員覺得當得很沒有格調,這是

否是行政院施政的一個風格?

游院長錫 :我們沒有這樣的想法、作法。今天我們如果

沒有併案送過來,又將會是行政院的不對!

郭委員添財:你們送來的如果是二百億元,我們自然就會

以二百億元去審查,然後在通過此條例後再審查此五百億

元的預算,基本上的邏輯與施政應該是如此。

行政院如果認為你們的作法是對的,你們就應該據理力

爭,以節省時間,如此行政院的施政才會有效率。

在整個計畫裡,行政院讓人感覺,在手段上有失厚道,

就是讓立法委員感覺到審查是假的,不審也是要通過,為

什麼呢?在整個案子都還沒有進行的時候,行政院就做了

一些促銷的活動,院長還打電話給民眾說,你們現在有沒

有工作?需不需要我幫忙?你們現在最需要的是什麼?行

政院當然很清楚,這些都是民眾的期望,讓大家感覺到擴

大內需是救台灣經濟積極成長的唯一藥方,因此,全民都

寄予厚望,如果這一招不靈,台灣就救不起來了,都還沒

來進行實質的政治辯論,都還沒有談論對國家實質財政發

展的困難,這種對於未來子孫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問題,你

們就在進行促銷,造成人民需要它的感覺,這裡面有很多

是地方的公共建設項目,對於這些公共建設項目,行政院

做了一些先期的規劃,各縣市政府不但已經呈報上來了,

各部會也已經進行到會審的最後階段了。

另外,條例裡有規定,可以因應時程先辦理招標的程

序。但是如果已經先造成事實,這五百億元卻沒有通過,

屆時地方政府、廠商、民眾他們會怪誰?是否就會怪立法

委員?

游院長錫 :剛才委員提到打電話的部分,那是在去年年

底因為勞委會有一個希望工程,目前有二十億元在進行,

即使今天的預算沒有通過,那一部分也是要做,因此打電

話的部分是屬於那個計畫。

另外有關這兩個條例是在上個會期送過來的,上個會期

先通過公共服務擴大救業計畫,通過之後,我們這一次就

要送預算,朝野協商也特別提到有關於五百億元的草案,

於下會期與追加預算併案送過來,並且列為優先法案要加

開院會,當時的協商結論非常清楚,我們也是照這樣的結

論在處理。至於為什麼要讓各縣市知道,今天早上有多位

委員認為此事應該多多聽取地方的意見,如果行政院未徵

詢地方的意見,是否又有許多委員會質疑行政院連地方的

意見都不聽?

郭委員添財:所以你們說的都是對的?游院長剛才提到併

案送審,併案送審並非是把五百億元和兩百億元放在一

起,行政院併案送審,立法院可以先審兩百億預算,然後

再審查另一個法案及五百億元預算,朝野協商說要併案並

不是要行政院把兩者綁在一起。游院長說話聽起來好像很

有道理,但是民眾並非都是學法律出身或都專精於立法實

務,根本搞不太清楚;另外,院長剛才解釋去年底的促銷

行動並非此案,但是民眾並不清楚,所以很容易就會把促

銷行動和本案互相連結。

為何行政院的行事作為有時無法讓立法委員感覺到爽快

些呢?就是因為行政院總有某種意圖、某種企圖,想要扮

豬吃老虎,讓民眾認為你們都是對的,但是事實上呢?今

天五百億元預算誰敢不讓它過呢?如果立法院敢不讓它

過,行政院的說帖、甚至媒體都會指責是立法委員擋住了

預算。更進一步而言,這些先期作業及地方建設都是有必

要的,如果立法院不讓它過,地方又會說某個建設原本是

要做的,而且也發包了,結果現在卻不能做。

對於行政院這種種作法,我個人認為「做大事不必以智

取」,還是應該樸樸實實、實實在在的,雖然在野黨有些

意見,為了國家發展,我們還是可以好好的協商。如此鬥

來鬥去,恐怕並非國家之福,這是本席基本的看法。

游院長錫 :可否容許我再說明一下。假設委員今天站在

行政院的立場,我相信委員一定也希望法案送到立法院後

能夠趕快通過,一旦通過後就能儘快發包、動工,所以如

果先期規劃不先做,等到預算通過之後再慢慢來做,這樣

一來民眾會認為行政院沒有效率,二來到了年底恐怕又要

保留預算。郭委員曾經在行政機關服務過,相信您知道任

何預算案都必須進行先期準備。

其次,兩百億元為何和五百億元加在一起併案追加預算

呢?道理很簡單。如果年度剛剛開始就兩次辦理追加預

算,合理嗎?既然這兩項計畫是同時提出的,而且朝野協

商也決定併案,所以我們就把這兩筆預算放在一起,做一

次追加預算;否則,兩者分開辦理追加預算,若下半年有

必要再辦理一次追加預算,豈不是變成第三次追加預算

了?站在行政院的立場,為何併案辦理追加預算的原因就

是這麼簡單。

郭委員添財:老實說,年度剛開始就辦理追加預算,已經

很奇怪了。九十二年度的預算才剛剛開始執行,而且本案

的計畫和預算又不是不能編列在九十二年度的年度預算中

的,這一點實在令人質疑。實際上,本次五百億元預算

中,有許多工程原本應該編列在九十二年度預算中,但是

你們將這些計畫排擠掉、編不進去,只好採用追加預算的

方式,這是任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所以此次追加預算

的辦理就整個預算制度而言已經有瑕疵。

在經建會的報告書中第四頁說「不足的部分一定要制定

特別法,排除公共債務法的舉債上限」,此點也是備受質

疑之處。請問九十一年度的歲計賸餘共有多少?

游院長錫 :累計賸餘共有一千四百三十八億元。

郭委員添財:是逐年度的累計賸餘?

游院長錫 :對。

郭委員添財:你們的執行率有那麼好嗎?

游院長錫 :那不是保留款,而是累計的歲計賸餘。

郭委員添財:我知道。在我的資料中,光是教育部的歲計

賸餘就高達上百億元,請問是否是這些賸餘款都用光後再

另行舉債四百五十三億元。

劉主計長三錡:報告郭委員,歲計賸餘是政府財政調度的

籌碼之一,目前政府的財政狀況雖然有賸餘,但是因為證

券市場經濟狀況不很好,釋股條件不佳,歲入的釋股預算

六千多億元的執行狀況並不理想,所以……

郭委員添財:必須舉債的四百五十二億元短差部分,若全

部使用以前年度的歲計賸餘彌平,是否有問題?

劉主計長三錡:就是有問題,屆時就會造成週轉不靈,政

府會無法週轉,恐怕有些歲出預算會……

郭委員添財:既然如此,本席認為政府就應該在歲計賸餘

可以支應的額度內編列追加預算,否則無異等於先舉債花

用,根本不符「量入為出」的財務觀念。

劉主計長三錡:關於政府的財政原則,一向有「量出為

入」和「量入為出」兩派不同的看法,事實上,目前主計

部門在籌編政府的預算時,這兩種條件都是採取相當保守

的運作方式。所以我們所能夠舉債的比例……

郭委員添財:簡單的說,主計長認為公共債務法百分之十

五的舉債上限太低了?您是否可以行政院的立場做此表

示,認為百分之十五比例偏低?您覺得偏低,對不對?

劉主計長三錡:目前的限制狀況,以現在的經濟條件之

下……

郭委員添財:您是不是覺得偏低?您說偏低就必須負責

任。您究竟是否覺得偏低?

劉主計長三錡:是否偏低很難講,我們是相當保守的,如

果要修改公共債務法,那是屬於制度性的問題,還必須從

長計議。

郭委員添財:如果你不覺得偏低,為何不用歲計賸餘彌平

就好了,為何還要修公共債務法?屆時待我們審查法案

時,同樣會碰觸到此一問題。

另外,在報告書第五頁有提到「效益」的問題,預估此

次追加的七百億元預算,將可增加九十二年度的GDP三

百七十一億元,經濟成長率提升百分之零點三八,建設期

間就業人數增加四萬人。我可以預言,這個案子一定會過

的,同仁們都知道,如果本案不通過,選舉就不必選了,

光是被執政黨和行政團隊罵都罵死了。但是這些計畫執行

的效益又是如何呢?

地方上都在流傳「辭退約僱、重新聘用代工」的故事,

這些臨時工還表示最好不要在自己原本居住的鄉鎮上任

職,因為無事可做,如果被聘任的人四處閒晃或喝茶聊

天,會被鄰居質疑,到隔壁鄉鎮去做,比較不會被質疑。

請問院長知道此一流言嗎?換言之,民間對於政府所推動

的七百億元計畫的效益已經產生質疑。

游院長錫 :五百億元工程計畫所預計聘用的四萬人,是

一般的工程,無法辭退約僱人員以便如何如何。

郭委員添財:我說的是包含那兩百億元。

游院長錫 :至於兩百億元這部分,必須先向勞委會所屬

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登記,其資格條件是最近三年內失業,

且曾經就業半年,或許有些失業的約僱人員符合條件而能

任職,但是約僱人員若要循此途徑就必須先冒風險,並不

像委員所說的那麼容易。

郭委員添財:關於本案的執行效益,院長可能必須好好的

審慎評估。我認為此案一定會通過,但是院長必須負起推

動此一重大政策的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