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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南縣東山鄉前大埔段83之1地號山坡地耕作問題 刊載者:郭添財委員 刊載日期:2003/05/26

本院郭委員添財,接獲賴姓農民陳情指稱,其座落於台南

縣東山鄉前大埔段八三︱一地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面積六八、五四九公頃,因民國九十年納莉颱風帶來大量

雨水,使得山坡土地崩塌,而將該筆土地約○.四一○○

公頃土地遭覆蓋,因此而無法耕作,惟近二年以來,該區

至今

質詢案由:

本院郭委員添財,接獲賴姓農民陳情指稱,其座落於台南

縣東山鄉前大埔段八三︱一地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面積六八、五四九公頃,因民國九十年納莉颱風帶來大量

雨水,使得山坡土地崩塌,而將該筆土地約○.四一○○

公頃土地遭覆蓋,因此而無法耕作,惟近二年以來,該區

至今仍未進行修復與改善,爰此,本席為避免當地山坡地

土質因豪雨再度崩塌,影響四鄰山坡地土質流失及當地景

觀,建請政府應緊急興建當地水土保持擋土牆,以維護賴

姓農民之生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質詢內容:

一、民國九十年因納莉颱風帶來大量雨水侵蝕,使得台南

縣東山鄉前大埔段八三︱一地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面積約○.四一○○公頃遭大量山區崩塌土石掩埋,深度

約四公尺,而遭掩埋至今將近二年,仍未見相關單位進行

修復與改善,嚴重妨礙農民之生計。

二、因該土地約○.四一○○公頃遭山坡土地崩塌掩蓋,

而遭崩塌土石覆蓋之農牧用地均無法耕作,例如:當地民

眾種植果樹時,均會因土地土質失調而使得農作物枯萎而

無法耕作。

三、為避免當地山坡地再度因豪雨使得土質鬆動,使該崩

塌範圍擴大,進而影響當地四鄰山坡地土質流失及當地景

觀,政府應儘速興建當地水土保持擋土牆。

四、爰此,本席為維護當地山坡地資源景觀及保障賴姓農

民之生計,建請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應儘速派員前往當地

勘察,並興建當地水土保持擋土牆與還原賴姓農民遭覆蓋

之農牧用地。

行政院答復內容:

對郭委員添財質詢之書面答覆

郭委員就台南縣東山鄉前大埔段八三之一地號山坡地,因

遭九十年納莉颱風帶來大量雨水,造成土地崩塌淤積無法

耕作,建議政府緊急興建水土保持擋土牆所提質詢,經交

據本院農業委員會查復如下:

本案業經本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以九十二年五月二十

九日水保治字第○九二一八四五二四七號函責請該局第四

工程所儘速辦理勘查,如能符合該局相關計畫辦理原則,

且工程用地能獲解決,將先予以錄案,容俟年度計畫執行

中籌有經費予以辦理。或納入九十三年度計畫優先考慮辦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