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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標準法修正第七條 刊載者:陳根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10

鑒於民國九十年行政程序法實施之後,中央法規標準法之

行政命令與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條及第一百五十九條之

行政命令互相間法制規定不一應如何協調之問題,迭起爭

議,致使我國行政命令產生一國兩制,為貫徹行政程序法

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信賴,特

提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