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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工業區免租金、傳統產業的租稅比照高科技產業 刊載者:黃宗源委員 刊載日期:2002/03/22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黃宗源等 人,針對台灣經濟持續地低

迷,投資環境持續惡化等相關問題,本席建請行政院朝工

業區免租金、傳統產業的租稅比照高科技產業完全適用促

進產業升級條例,並享有同於高科技產業的低利貸款的優

惠之方向,儘速研擬新興工業區土地免租金、傳統產業同

樣享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租稅優惠,並提供優惠利率貸

款等方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 自去年開始迄今,大陸投資熱正方興未艾,原

先在台灣設廠的外商以及台資企業紛紛出走,探究其原

因,除卻全球景氣的影響外,則是台灣本身投資環境的惡

化,歸咎投資環境惡化的理由有:土地租金與售價過高、

銀行無端地抽銀根,利率居高不下、工資過高、政府公權

力不彰以及法令繁瑣、環境評估與土地變更使用曠日費

時,等原因。然而最令企業望之卻步者為土地售價與租金

過高,單單是土地建廠成本每公頃高達1億至兩億元台

幣,反觀大陸,其每公頃建廠的土地成本約略只有新台幣

兩百萬至三百萬。顯見在台灣投資的廠商,將大筆資金積

壓在土地成本上,著實形成一項沉重的負擔。

二、 土地建廠成本過高,政府所開闢的工業區所出

售的土地價格以及出租的租金,則受到開發成本加計利息

而不斷地被墊高,令廠商在權衡之下,不得不出走前往大

陸投資。導致工業局主導開發的工業區之土地閒置率很高

(如附件)。然而目前工業局所提出的優惠租金方案,卻

只在廠商進駐的第一年至第二年租金打六折,而卻在第三

年至第四年的租金給予八折優惠,對於遭到閒置之大筆工

業區土地根本是聊備一格,毫無助益,因此本席主張:為

避免浪費資源,且提振目前低迷的經濟,有效降低高居不

下的失業率。

三、 政府長期以來較為重視高科技產業,對於租稅

獎勵則限於政策上所獎勵的高科技產業,促進產業升級條

例所給予五年的租稅假期,然而高科技產業的景氣循環則

異於傳統產業,高科技產業投資最初數年,通常可賺取一

倍以上資本額的盈餘,在往後的數年之間較有可能產生虧

損;而傳統產業在投資的前數年則是虧損累累,往後的年

度才可能產生盈餘,事實上,給予高科技產業最初五年免

稅,則顯得著毋庸意,五年免稅對傳統產業而言,才是最

具實義。此外,受到政府獎勵的企業,則享有投資抵減的

規定,以致於高科技產業平均的有效稅率約為1.57%,但

未享有租稅減免優惠的傳統產業,其平均稅率則約為

25%,其間稅率懸殊過大。又因為傳統產業普遍獲利能力

不及高科技產業,其負擔較重的稅負顯然違反公平原則。

本席以為:傳統產業與受獎勵的高科技產業相同,具有效

地運用資源,以及增加就業率等社會功能,因此,不應有

差別待遇。目前經濟正持續低迷中,企業有盈餘則必須繳

稅;企業有虧損,應仿效美國租稅制度,給予企業租稅後

抵的優惠。

四、 根據勞委會的統計:單是90年度,失業且申請

失業給付的件數高達494,396件,今年一月與二月失業的

情況並未減緩,兩個月合計數高達136,771件,此外,其

中失業人口當中,以高中職的學經歷背景與25至44歲的壯

年人口居多,此乃與傳統產業出走有極大的關係,因此,

政府相關單位應設法改善目前的投資環境,同時,應減輕

企業主的負擔。此外,目前金融機構游資充斥,存款利率

水準很低,導致定存解約率不斷攀升,故應責成工業局與

金融局主導,促使金融機構放寬對企業的貸款條件,確實

降低資金成本,並設法解決金融機構無端抽緊銀根的問

題。

提案人:黃宗源

連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