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選前新夥伴 選後看著辦? 刊載者:廖國棟委員 刊載日期:2004/05/19

1999年9月10日當時還是總統候選人的陳水扁便與台灣十

一族的原住民代表在蘭嶼簽署了「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

的夥伴關係」,而在當選總統二年半後的2002年10月19日

他則以總統身分出席一項「再肯認儀式」,並高聲強調

「必須承諾,不能跳票」。2004年競選連任前夕更為原住

民族自治明確宣示了「國中有國」及「準國與國」的關係

模式。「原住民族基本法草案」即是在符合阿扁宣示的原

則下,朝向準憲法的位階來設定。

但就像泛藍陣營怎麼也沒想到陳水扁會因二顆子彈而驚險

勝出總統選戰,320前立法院朝野已達成共識的原住民族

基本法草案,在陳水扁勝選後,行政院馬上翻臉不認帳,

串聯立法院民進黨團於4月7日全面推翻協商共識,同樣又

震驚了在野黨派。

原來行政院只是想建構一個沒有財源、沒有土地主權,幾

乎等於是鄉鎮層級,甚至是個空殼的原住民族自治體制,

難道這就是陳總統的真正心跡?

320後陳水扁又喊出,將在2006年訂定憲法的原住民族專

章,餅越畫越大,也越丟越遠,看得到吃不到。五年前的

承諾尚未有任一件兌現,卻又宣示將回頭再從憲法著手,

如此的「新夥伴」,讓原住民不免開始懷疑何時才能發生

「關係」?

「選前新夥伴、選後看著辦」是不是印證了大選前後陳水

扁政府對台灣原住民的政治操弄,我們不願妄下定論,但

眼看民進黨團在立法院6月11日休會前再次阻擋原住民族

基本法等相關草案排入二、三讀,原住民的期待顯然破

滅,阿扁的新夥伴關係承諾已成了一塊「發霉的大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