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擬擴大發放對象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06/01
朝野黨團在高度共識的情形下,已初步達成共識,本會
期將修法通過「敬老生活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
取消曾領有勞保、公保、軍保老年給付、養老給付、退伍
給付的65歲以上老人必須扣抵之後,才能領取敬老津貼的
限制。
親民黨協商代表立委鄭三元則表示,國民黨、親民黨是
主張溯及既往,修正法案之後,新增的敬老津貼發放對象
應追溯自今年元月一日起即應領有津貼,經費則動用第一
預備金,或補辦預算程序。
賴清德、鄭三元說明,根據現行條例勞工領有勞保老年
給付,以及私校教職員領有公教保險養老給付者,相關保
費政府補助有限,一次給付的金額也不高,還要逐一扣抵
完才可以申領並不公平;這群政府給予的照顧明顯比領有
月退、一次退休金的軍公教人員還少的老人,應該納入敬
老津貼範圍照顧。就算這些人中有「有錢人」,敬老津貼
亦訂有「排富條款」,沒有圖利特定族群的問題。
針對朝野黨團有意連手擴大敬老津貼發放對象。內政部
社會司長邱汝娜說,行政部門的立場只能尊重立院,不過
如再增加發放對象,在政府財政困窘的情況之下,確有困
難,特別是今年編列189億餘元的預算並沒有納入新增對
象。至於動用公益彩券提撥為開辦國民年金的盈餘部分,
由於經費項目不同,內政部傾向應修正相關條文,以免引
發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