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回收國有眷舍應採[官民雙贏]策略以撫民怨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06/03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鄭三元、林郁方、廖風德、盧
秀燕、徐少萍等二十七人,因行政院擬分階段收回國有眷
舍,但多以興訟為手段,已引起眷舍住戶焦慮不安;政府
應本「信賴保護」原則,採「官民雙贏」策略,即以合法
現住人享有優先承購國有眷舍土地及房屋之方式辦理,既
安民居,又裕國庫。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第三條
規定:國有眷舍合法現住人,指為民國七十二年五月一日
以前依法配(借)住眷屬宿舍,為現職人員、退休人員、
資遣人員或其遺眷,並有居住之事實,未曾獲政府各類輔
助購置住宅,非調職、轉任、辭職、解僱、解聘(含不續
僱、不續聘)、撤職或免職人員,並有續住之資格者
等::;但政府為收回合法現住人之眷舍,竟不顧合法現
住人之居住難題,勞師動眾、大張旗鼓的又是興訟、又採
強制執行等費時耗錢方式,逼使合法現住人搬離,孳生諸
多糾紛與不安。
二、政府此舉,顯與行政程序法第八條規定:「行政行
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
信賴」之誠信原則有違。以國有眷舍合法現住人之權益為
重,政府與其以訴訟收回土地再標售於財團,何不採
取讓「合法現住人享有優先承購國有眷舍土地及房屋
之方式」辦理,既可節省訟費減少民怨、也一樣能增加國
庫收入,且可避免圖利財團之嫌,這才是政府、民眾雙贏
的作法。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主提案: 鄭三元; 林郁方; 廖風德 ; 盧秀燕 ; 徐少萍
連署提案: 楊麗環; 陳麗惠 ; 侯彩鳳; 李慶安 ; 沈智
慧 ; 林政義 ; 李鴻鈞 ; 黃健庭 ; 傅崐萁 ; 馮定國;
呂學樟; 曹原彰; 高仲源; 秦慧珠 ; 章仁香; 黃昭順;
劉松藩; 林正二 ; 林惠官 ; 楊富美; 李嘉進 ; 蔡正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