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解除一般公務人員至大陸旅遊之限制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12/02
案由:本院委員 鄭委員三元等 人,有鑑於近年來兩岸商
務、經濟、人民互動,日益頻繁且統獨、制憲、修憲:等
公投議題持續發燒,為盡量讓全民皆有機會,親自了解兩
岸間之差異;爰提案解除一般公務人員至大陸旅遊之限
制。
說明:
一: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明載,台灣地
區與國家安全有關之公務人員及一般公務員,如欲前往大
陸地區旅遊、探親,均應向主管機關或內政部申請,才得
赴大陸地區,在兩岸互動日益頻繁的現在如是僵化的法
令,行政機關是否應主動提案修正?
二:舉凡涉及國家安全、軍事機密:等相關公務員,主管
機關應以正面表列之方式,將之排除於赴大陸旅遊、探親
之列,而不應以現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
不合時宜之條例予以限制,更應以開大門走大路之思維,
切實身為讓國內的中堅分子-『公務員』深刻了解兩岸之
差異,並藉由兩岸的互動增加,思考未來台灣的走向。
三:藉由兩岸人民的相互往來,增強台灣人民對於大陸的
認識,更可藉由對大陸現況之了解,激發人民對於台灣未
來統獨議題的自覺,讓台灣人民自己決定未來是統一?抑
或是獨立?否憑著媒體報章雜誌刊載的感覺,去決定台灣
的走向是件不務實的作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93年1月2日行政院回函:
...面對兩岸交流之趨勢與需求性,對於公務員赴大陸地區
之相關問題,宜分從社會交流面與專業交流面,逐步檢討調
整,並循序漸進推展.本院陸委會及相關機關,持續檢討修
正[台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目前已開放公
務員(不限職等)赴大陸地區探親或探病,並擴大得申請赴
大陸地區從事之交流活動範圍,以配合交流之實際需求.
未來配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關台灣
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制度之調整,將會逐步檢討公務員
赴大陸地區之交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