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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政府應倡導[季月清潔日]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11/18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等 人,因國內部分大學已將

「勞動與生活體驗」列入必修學分,力倡勤儉勞動觀念,

政府亦應倡導「季(月)清潔日」,居民清掃自家內外,

並義務整理社區環境,由里長負責溝通執行,除阻絕病源

外,也增進住戶彼此認識,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 部分大學把「勞動與生活體驗」列為必修學

分,用意在使新世代了解勞動之可貴和對社會的回饋效

應,有正面的意義;但步入工商社會人口集中都市後,

「黎明即起、灑掃庭院」的美德,早不復存,有些家居住

戶,且因公德心低落,每成社區的髒亂製造者,大大降低

住居環境品質。

二、 常見的社區髒亂,包括巷弄間廢棄物堆置、空

地雜草叢生、各種車輛胡亂停放、水溝不通、家庭神壇的

噪音和空氣汙染,甚至有住家淪為養豬戶、垃圾搜集場

者,儘管各社區的品質良莠情況有別,極其惡劣者也在少

數,但都不是現代國家應有的現象。南部登革熱之無法根

除,就與部分地區的環境髒亂有關。

三、 在五、六十年代,政府實施過「全民清潔

日」,而今時空變易,縱使「清潔日」一時恢復不易,政

府亦宜有決心朝此方向催動;先期不妨責成為民服務為職

志的里長,將掃除社區及家戶髒亂訂為重點工作,逐步帶

動社區勞動及淨化風氣,則「全民清潔日」終將成為社會

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