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拓寬改善台北縣102縣道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4/02/28
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 等人,因前往部分縣市知名旅
遊景點之地方道路,每因路幅狹窄,不堪假日車水馬龍之
負荷,因而車禍頻仍,如台北縣一0二縣道瑞芳至九份金
瓜石段;唯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無法進行全面改善工程,
仍請交通部斟酌實情,對此類必經道路,專案撥補經費,
俾與地方預算結合運用,活絡縣市經濟。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說明:
一、地方道路歸縣市維護後,縣市政府每因經費短絀,大
嘆無力改善。例如:台北縣一0二縣道從瑞芳至九份、金
瓜石路段,即屬此例,道路拓建刻不容緩,但工程費較
鉅,尚非地方政府財政所能獨力負擔,交通部應依「觀光
倍增計畫」要旨,優先撥補專款儘早完成拓寬改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