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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美山莊榮民[唐錦春與楊家宗等五人間帳務]協調會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2/06/13

1.91年5月17日接獲新店市景美山莊榮民[唐錦春與楊家宗

等五人間帳務]乙案.

2.91年5月17日鄭三元委員國會研究室去函:行政院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請貴會派員參加新店市景美山莊榮

民[唐錦春與楊家宗等五人間帳務]協調會,儘速清理此五

人間之帳務.

3.91年5月31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回函:為

解決本案糾紛,本會已囑榮服處訪查金融機構及前開楊員

等五人,核對相關資料,俾依法處理,維當事人權益.

4.關於新店市景美山莊榮民[唐錦春與楊家宗等五人間帳

務]乙案,已釐清彼此財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