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彙編經費整治[新店市新潭路2段189號民宅]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05/07
新店市新潭路2段189號民宅旁磺窟溪兩側鄰地,經會同經
濟部水利署水管局.新店市公所.新店市塗潭里辦公室.居
民會勘,確有沖刷現象.
1.92年5月7日去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請優先
彙編經費,整治台北縣新店市新潭路2段189號民宅磺窟溪
兩側鄰地,以維水土保持.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92年5月13日水土保持局回函:該區係屬台北水源特定區
範圍,其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非本局權責;且台北水源
特定區管理局同意列入93年度優先處理,本案仍請該局研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