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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彙編經費整治[新店市新潭路2段189號民宅]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05/07

新店市新潭路2段189號民宅旁磺窟溪兩側鄰地,經會同經

濟部水利署水管局.新店市公所.新店市塗潭里辦公室.居

民會勘,確有沖刷現象.

1.92年5月7日去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請優先

彙編經費,整治台北縣新店市新潭路2段189號民宅磺窟溪

兩側鄰地,以維水土保持.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92年5月13日水土保持局回函:該區係屬台北水源特定區

範圍,其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非本局權責;且台北水源

特定區管理局同意列入93年度優先處理,本案仍請該局研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