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編列預算發放[戰士授田憑據補償金]
刊載者:鄭三元委員
刊載日期:2003/05/22
92年5月22日去函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留守業務署,請
依法編列預算,發放戰士授田憑據補償金,以確保榮民.榮
眷之福利.
1.92年5月27日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回函:民國92年2月
14日院授主忠四字第092000930號函復略以:如有支付之必
要時各該實現年度以適當預算科目辦理.
2.本案依國防部民92年5月7日令規定,有關戰士授田憑據
補償金九十二年度預算案,本部業於民92年5月16日已呈請
國防部辦理核撥作業預算,俟其核撥後即可辦理核發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