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等 人,建請行政院交通部加
速臺二丙線道路(基隆至福隆,俗稱基福公路)之闢建,
以紓解北部濱海公路壅塞紊狀、便捷基隆、瑞芳、平溪、
雙溪、貢寮交通路網,兼且促進台北縣東北角地方觀光事
業,平衡城鄉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臺二丙線分別自民國八十五、六年間,從貢寮鄉沿
102線縣道經雙溪鄉銜接北38產業道路往上林村施工(施
工約至16K處),當地居民把此道路定位為「核四逃命道
路」。復於民國八十六年於雙溪、平溪交界處開闢「平雙
隧道」;另一方面,在平溪鄉與基隆市間穿越五分山闢建
基平隧道(即約4K+220︱7K+200)。
二、基平隧道自民國八十六年發包施工,工作天為四年,
現早已逾完工期限,惟至今不見完工,工程延宕,通車由
指日可待變成遙遙無期,民間怨聲載道。據了解因承攬廠
商與施工單位(公路總局)因工程認定上有爭議,提請行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處,遂停工中,應請及早排解。
三、7K+200-9K+620段,需橫跨平溪線鐵路、106線公路
及基隆河上游,規劃採高架道路施工。規劃時當地居民提
出高架橋之設計宜富有當地特色之造型設計(譬如當地之
民俗天燈造型),以便成為當地的地標,正如同看到關渡
大橋就想到淡水一樣,可增加觀光資源,帶動當地之商
機。惟交通部至今連工程用地都未編預算進行徵收,施工
更是遙不可知,影響至深且巨。在未施工前則請先行改善
現行之頂寮子產業道路,以便將來基平隧道通車後有替代
道路可供通行。又北38產業道路未改善段(即臺二丙線
13K︱16K處),因該道路狹隘、彎曲,致常有車輛掉落山
谷之交通事故發生,以及106縣道67K+600處(即平溪鄉南
山坪段),是平雙地區兩大交通瓶頸,經常造成嚴重之塞
車,亟當改善。
四、交通部93年僅編列預算新台幣伍仟萬元,施工路段僅
約1000公尺(即自15K+060至16K處),依此進度上開三公
里路段何年何日才能完成,政府虎頭蛇尾的作為讓人質
疑,請交通部寬列經費,早日完成基福公路之闢建,以紓
解北部濱海公路壅塞紊狀、便捷基隆、瑞芳、平溪、雙
溪、貢寮交通路網,兼且促進台北縣東北角地方觀光事
業,平衡城鄉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