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鄭委員三元等 人,建請健保局、藥政處、
藥檢局整合目前【健保藥品資料】,將目前使用之健保藥
品依同成分、同劑量、同劑型方式造冊,提供給醫療院所
及藥局的醫師、藥師使用,每六個月或一年更新乙次,讓
基層醫療單位醫藥人員對藥品替代有統一標準,並可建立
病患對藥品品質的信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目前各大醫院對同成份、同劑型、同劑量之藥品,所
使用之廠牌不一,雖然其產品之形狀可能不同,但其
藥效是許可替代的,為防止病患因各家醫院藥品造型不同
而重複吃藥,及避免造成社區藥局準備慢性病連續處方籤
藥品時,須備不同廠牌藥品造成備藥之不便,建議政府制
定具公信力之手冊,讓醫師、藥師了解藥品可替代之統一
規則,同時也讓消費者對替代藥有信心。
二、目前市面上藥品參考書籍,僅將同成分藥品歸屬一
區,無法深入對同成分但不同劑量、不同劑型加以詳細分
析,容易造成醫藥人員的誤判;將健保局審核替代藥標準
化,提供醫藥人員參考是值得推廣的。
三、美國社區藥局常使用之手冊---“Drug”(Facts and
Comparisons),內容中有依同成份、同劑量、同劑型之替
代藥表格說明,建議健保局參照藥檢局廠商提供之資料及
藥政處結合醫藥專家針對使用狀況評估,將有健保給付之
藥品,依表格方式造冊,供第一線醫療人員使用。
辦法:
一、建議健保局、藥政處、藥檢局整合目前健保藥品資
料,將目前使用之健保藥品依同成份、同劑量、同劑型方
式造冊,提供給醫療院所及藥局的醫師、藥師使用。
二、政府單位可請廠商代表、醫療院所代表、醫院藥局主
任及社區藥局代表,針對可否替代及產品效能評估,做綜
合討論,經多數同意後,建議健保局納入手冊,更新資料
之依據。
三、對於某些產品之藥效或療效,經臨床醫師、藥師認定
為不可取代者,也應於本手冊中採列表方式,讓醫療人員
能避免使用不同廠牌。
四、本手冊以健保給付之產品為主,每六個月或一年更新
乙次,手冊宜採易於攜帶及翻閱為目標,提供基層醫療院
所每家至少乙本供其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