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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彰化縣火葬場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02

案由:本院魏委員明谷等二十三人,有鑒於彰化縣是目前

全國唯一沒有設置火葬場的大縣(總人口數有一百三十四

萬多人),全縣境內超過七成的喪家都必須遠赴其他縣市

的火葬場辦理遺體火化事宜,徒然增加許多負擔且極不便

利,顯見地方對興建火葬場需求殷切且實具必要性,中央

亦於九十年度同意補助彰化縣興建火葬場;惟因該項興建

工程計畫遭遇困難、無法如期完成工程發包,內政部又擬

收回工程費用補助,此舉勢必將使彰化縣設置火葬場計劃

愈形困難、延宕無期,對民眾權益影響甚鉅,是以建請內

政部先行保留該項興建火葬場補助經費,並督促地方積極

辦理,以維護廣大民眾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照我國傳統禮俗,喪葬事宜乃人倫大節,極受國人

重視且花費龐大,跟一般民眾的生活可說是息息相關。若

依據內政部估計,去年全國民眾花費在處理喪葬相關費用

上就高達五百億元,而彰化縣政府統計縣內民眾花費在處

理喪葬相關經費上支出也高達三十億元以上,顯見處理喪

葬事宜不但是殯儀業者要極力爭取的市場,也是民眾一大

負擔。所以不論是從環境保護評估火葬為未來趨勢的角度

出發,或是從節省社會成本、減輕民眾負擔的角度來看,

在適當區間內設置火葬場都確實具有其必要性,對人民權

益影響重大。

二、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彰化縣境內往生者共有八千多

人,其中有超過七成的五千多名亡者遺體是採取火葬處

裡,然而由於彰化縣是目前全國唯一沒有設置火葬場的大

縣(總人口數有一百三十四萬多人),諸多喪家都必須千

里迢迢地遠赴外縣市的火葬場去辦理遺體火化事宜,造成

喪家在心境悲慟之餘還必須爲辦理遺體火化面臨長途奔波

的窘境。而且除了舟車勞頓、極不便利之外,更有民眾反

映經常受到外縣市的刁難,使得縣內民眾徒然增加許多不

必要的負擔和麻煩,因此廣大民眾莫不深以為苦,殷切期

盼縣境內能早日興建火葬場。

三、有鑑於此,中央在九十年度時同意補助彰化縣政府辦

理火葬場興建工程計畫,惟因該項興建工程計畫發包過程

遭遇諸多困難,恐難在九十一年度完成工程發包,以致內

政部又擬收回原補助經費新台幣五千萬元及其孳息,此舉

勢必將使彰化縣設置火葬場計劃愈形困難、延宕無期,對

縣內民眾權益影響甚鉅。是以建請內政部考量彰化縣設置

火葬場的殷切需求,先行保留彰化縣興建火葬場的補助經

費,並全力督促地方積極辦理,以合理減輕民眾喪葬處理

費用負擔、促進國人採用低污染火葬處理的意願,維護廣

大民眾權益。

提案人:魏明谷

連署人:陳金德、李明憲、邱太三、鄭國忠、陳景峻、謝

明源、王淑慧、曹啟鴻、邱議瑩、羅志明、陳其邁、鄭朝

明、陳朝龍、彭添富、湯金全、周雅淑、唐碧娥、段宜

康、郭正亮、湯火聖、藍美津、張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