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二
主旨:
本院魏委員明谷等二十五人,有鑒於行政院目前推動台鐵
民營化之政策,影響大眾交通權益與國家鐵路運輸之長遠
發展甚鉅,交通部實應審慎規劃評估民營化之必要性,並
與鐵路工會充分溝通,確保台鐵員工應有權益,才不致引
起員工劇烈反彈、進行大規模罷工抗爭。是以建請交通部
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等中央主管機關,應共同研擬台鐵公
司化或民營化員工權益保障之配套措施,並積極就台鐵員
工現階段之彈性日班、乘務旅費、個人無責任事故獎勵金
等三項主要爭議事項及其他員工權益問題進行協商,以免
台鐵罷駛風波再次耗損社會成本,真正保障民眾行的權
益,促進台鐵營運正常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據了解,台鐵現有員工共計為一萬三千多人,與早期
用人情形相較,近十年來已逐步縮減一萬名員額,明顯已
在可能限度內大幅精簡了相當的人事成本。但是台鐵在此
營運現狀下,截至今(九十二)年六月份為止,卻仍負擔
了高達七百七十五億元的現金債務,若再加上歷史債務及
退職發放金,債務更高達一千八百億元。結果平均每一位
在職員工都必須負擔一點三個員工的人事費用(以一萬四
千人在職,一萬六千人退休領八成薪計算),每年持續虧
損一百億元。
二、承上所述,台鐵在此沉重的債務負擔下,要再迎接未
來高鐵營運後所造成的嚴重衝擊,其改革的迫切性應是全
民共識;不過,台鐵卻也並非僅是政府的一個包袱。因為
事實上,台鐵去年收入有二百二十億元,帳面虧損一百億
元,若扣除老殘優待及冷門路線補貼,台鐵仍是有盈餘,
並非沒有營利空間,如果能將歷史債務(如過去台鐵盈餘
上繳國庫後,政府未事先提列退休準備金,而後員工退休
金卻仍要台鐵自行支出)及老殘補貼問題解決,台鐵每日
盈餘可達一百萬元。
三、然而,交通部在執行台鐵民營化之政策時,做法卻略
顯粗糙,未及審慎規劃評估並與鐵路工會充分溝通,以致
多次引起員工劇烈反彈。現階段甚至因下列三項訴求未獲
合理協商,而揚言要在春節進行大規模罷工抗爭活動:
(一)彈性日班:鐵路員工分為上午六時三十分至下午二
時三十分、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十時三十分兩班制工時,因
工時早出晚歸,如同醫護人員輪值夜班一樣,原本有給予
相當補貼,但自九十年一月起,卻因台鐵虧損而被取消。
(二)乘務旅費:本項目已有十年未予調整,經員工反應
後,交通部已函示同意不分運務、機務人員,一律調高百
分之五十。然而事後台鐵僅調整機務人員部份,並研擬其
他計算方式,致使運務人員反彈抗議其一國兩制的差別待
遇。
(三)個人無責任事故獎勵金:原本運轉人員若行車無誤
點無事故,將發給個人無責任事故獎勵金,然自九十一年
十一月二十六日起,該項員工獎金也遭全面取消。
四、綜上所述,有鑒於行政院目前推動台鐵民營化之政
策,影響大眾交通權益與國家鐵路運輸之長遠發展甚鉅,
實有加強檢討之必要,宜再審慎規劃評估國道鐵路民營化
之必要性。而在此之前,則建請交通部與行政院勞工委員
會等中央主管機關,應共同研擬台鐵公司化或民營化員工
權益保障之配套措施,並積極就台鐵員工現階段之彈性日
班、乘務旅費、個人無責任事故獎勵金等三項主要爭議事
項以及其他諸如員工提敘等相關權益問題進行協商,充分
展現政府重視鐵路運輸、保障員工權益之誠意,以免台鐵
罷駛風波再次耗損我社會成本,才能真正保障民眾行的權
益,促進我鐵路運輸朝向正常化發展。
提案人:魏明谷
連署人:周慧瑛、周雅淑、王淑慧、謝明源、唐碧娥、李
鎮楠、彭添富、朱星羽、盧博基、高志鵬、葉宜津、湯金
全、李文忠、鄭國忠、蕭美琴、林岱樺、段宜康、林濁
水、簡肇棟、陳金德、洪奇昌、賴勁麟、賴清德、郭俊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