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7500萬元 由國土署全數負擔 未來將採「都更」重建
記者田德財/報導
國土署表示,已收到花蓮縣政府呈報的「馥邑京華」六棟危樓,拆除概算計畫書,國土署會儘速完成審核確認及轉陳行政院核定,盡快展開代辦拆除工程。
國土署表示,因考量花蓮重建工作繁重及專業人力不足等因素,經中央與地方協調後,將採取分工合作方式辦理。花蓮縣政府已在今年三月二十日已提報修正計畫,國土署儘速完成審核確認及轉陳行政院核定,展開代辦拆除工程。
對於集合住宅公共空間修繕因涉弱層補強施工部分,花蓮縣善款委員會決議每棟新臺幣三百萬元修繕補助金改為「先行撥付」,經盤點本案預估將有三十一棟集合式住宅申請,總補助經費約新臺幣九千三百萬元;國土署表示,無需中央核准
國土署指出,○四○三地震花蓮重建之路漫長,由於賑災善款所剩不多,災民憂心龐大經濟負擔。為減輕耐震補強戶的經濟負擔,補強工程分階段撥付經費,並由地方政府直接撥款,無需中央核准;部分大型社區反映補強規模較大,國土署也將以兩原則研議提高補助的可行性,確保社區能獲得妥適補強。
國土署表示,為協助○四○三地震張貼紅黃單受損的住宅儘速回復正常生活,第一時間即向行政院爭取提高弱層補強補助金額,行政院在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已核定「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截至目前,花蓮縣○四○三地震案件申請核定已累計四十九棟。
此外,避免民眾在建物補強過程中墊付過高金額,國土署指出,由地方政府依據工程進度直接核撥補助款,無須中央核准,以實質減輕補強戶的經濟負擔。近期有部分大型社區反映補強規模較大,恐有經費不足之疑慮,內政部也會在兼顧公平性與實際需求的原則下研議提高補助之可行性,確保社區能獲得妥適的補強,以達到保護民眾居住安全及防災之目的。
國土署說明,○四○三地震過後,已強制拆除的建築物有十七案,經主動召開十九場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說明會及分別考量個案需求後,現階段住宅類建物已有一案將採公辦都更及二案循自主都更方式辦理,其餘案件會與縣府持續提供協助與輔導,繼續調查及整合民眾與社區意願,提供方案選擇、財務試算等重建協助。
花蓮縣政府表示,馥邑京華公寓大樓,於三十二年前興建,六棟共一百五十二戶,建坪總面積約五千二百坪。「馥邑京華」拆除概算計畫,拆除經費七千五百萬元,國土署全數負擔,俟核定後,將在六個月內拆除完畢,未來將採「都更」重建。「馥邑京華」大樓要重建,內政部補助方案有種,一方案是每坪十二萬元,最高三十坪,有容積獎勵;另一方案是,依建築成本價八五拆補助,最高一坪十五萬三千元,但無容積獎勵。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長鄧子榆說,歷經花蓮縣政府、立委傅崐萁、受災戶與國土署多次溝通協調爭取,國土署始同意負責拆除相關工程費用,三月初,國土署要求花蓮縣政府於三月二十日之前、送出施工拆除概算計畫書到國土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處,經費概算經七千五百萬元,全數由國土署負擔,花蓮縣政府負責行政協調、交管,等相關,花蓮縣政府己 完成計畫書,已於三月十七日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