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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預算主決議-內政部社會司 刊載者:王榮璋委員 刊載日期:2005/12/13

一、提案主旨:

有鑑於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研習中心因任務僵化,人員維持費高出業務費將近1.5倍之多,場地借用也因地處偏遠未能發揮效益,使業務成效有限,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研習中心應配合組織改造方向研議未來定位與最妥適的規劃,於3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1年內完成改造。

二、審議結果:照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