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壟斷、讓油價回歸自由競爭、還利於民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4/26
結束壟斷、讓油價回歸自由競爭、還利於民
世雄在第四會期提出的石油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終於在4月9日初審通過,一旦在本會期(第五)順利完成三讀,石油輸入業與煉製業者的安全存量,將由現行5萬公秉的門檻,降到1萬公秉,藉此吸引更多業者進入石油市場,改變油品市場,由中油、台塑兩大寡占的局面。讓市場能夠更多元、避免壟斷的品牌剝削民眾!
我國的石油管理法目的是推動石油市場自由化,但幾年前訂定時,為避免一開放就失序,安全存量的標準訂得「比較高」,5萬公秉是安全存量的最低門檻。。
不過,實施幾年下來,加上外商Esso最後宣布撤出台灣市場的案例,政府日前已開始檢討高安全存量的規定,評估是否成為阻擋其他石油業者進入市場、減緩自由化速度的障礙。世雄亦曾拿到主管機關估算之數據,以一個加油站每天銷售10公秉試算,現行安全存量高門檻的規定,業者得要擁有50幾站,才有利可圖。為提高油品市場自由化,因而下修安全存量的門檻,但並不影響國家整體石油安全。
而且世雄堅持第二十四條儲備不得低於60天安全存量的條文應該維持,因此,不會對石油安全有影響,且依據去年底能源局統計,業者安全存量遠超過標準,總計國家安全存量已到達110天以上。目前各主要國家以美國安全存量150天最高,台灣110天的安全存量也算偏高。
因此這次大幅翻修石油管理法,修正後將能擴大市場競爭機制,放寬輸入業法定油品安全存量門檻,將來只要有10個加油站的業者聯合起來,就有能力達到安全存量門檻,能申請進口石油自己來賣,不讓台塑跟台灣中油壟斷市場,且廠商為求競爭,必定會薄利多銷,價格競爭,最後獲利的還是我們全國廣大的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