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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之一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9/01/15

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之一

圖博及泰緬孤軍後裔,遠鄰變成朋友、共同追求自由

能夠在立法院第一次主持法案朝野協商,就協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之一條,我感到非常幸運,特別在審查會通過後看到圖博朋友留下高興的眼淚,更加肯定我們努力的價值。在內政委員會兩個會期,除了集會遊行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和本法之外,幾乎沒有審到社會福利和人權相關的法案。

除了立法給了居留權外,希望台灣能真正接納圖博朋友和泰緬孤軍後裔,他們需要工作,他們需要融入台灣社會,請大家多多給予機會。

這個法的修正雖然解決了圖博朋友和泰緬學生的居留問題,但是我們並不全然滿意,因為民進黨政府時期制定並送到立法院待審的難民法,一直躺在立法院,沒人理睬,其實在國內還有中國民運流亡人士的問題,還沒被處裡,希望不久的將來能看到難民法也能立法通過。

謝謝圖博朋友蔣卡理事長送的『哈達』,恭喜圖博的朋友,也恭喜泰緬孤軍後裔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