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 建立廢棄藥回收制度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8/09/23
鑑於藥物隨意丟棄後進入環境將對生態造成重大影響,且因食物鏈效應,對國人健康恐有深遠隱憂;且國內用藥文化導致舊廢藥量大,使舊廢藥物回收問題更形迫切。然國內尚未建立完善舊廢藥處理制度,導致舊廢藥回收狀況混亂。為保護國人健康及生態穩定,建請相關單位研擬舊廢藥處理機制。
說明:
一、全球環境專家新近在各地檢測出以往未曾出現的環境污染物質,如抗生素、磺胺類、消毒劑、鎮熱解痛劑、化療與免疫抑制劑、含金屬藥品、含鹵素顯影劑。其中有些物質具累積性,可能透過食物鏈效應而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
二、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2007年與衛生署合作的家庭用藥總檢查,半年回收舊廢藥三千公斤;調查亦顯示多數民眾不知過期藥物正確處理方式,有六成民眾以丟棄垃圾桶,一成丟棄馬桶的方式處理過期藥物,恐會對環境造成二度污染。
三、由於國內尚未建立完整的舊廢藥回收制度導致廢棄藥物的回收狀況混亂。有部份醫院自設舊廢藥回收箱,卻時有民眾質疑藥物回收是為了二度使用,也懷疑院方是否會妥善銷毀藥物,造成回收成效不彰;或有醫院未將回收舊廢藥作正確、妥善之處置;亦有民眾將家中剩餘藥品帶回原就診醫院卻遭拒的情形發生。
四、目前,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已制訂「生物醫療和衛生保健廢物無害環境管理技術準則」,建議各國政府將藥品廢棄物依不同等級加以處理與管理,為保護國人健康及生態穩定,本院建請衛生署會同環保署研擬舊廢藥處理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