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 教保人員勞動權益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10/10/12
99/10/12(二)黃淑英委員於院會提出臨時提案:鑑於少子女化問題日趨嚴重,托育問題為低生育率之重要原因之一,政府本應致力於打造優質的生育環境以提高生育率,但觀察目前幼托機構中保育人員的勞動條件相當惡劣,連帶亦影響其托育品質。依照勞委會98年針對全國50家幼托園所的勞動條件進行抽查,其結果發現,有高達2/3之園所違反相關勞動法令。然而教保人員與兒童照顧品質息息相關,雖目前托育機構評鑑項目中列有「人事制度與人員管理」,包括是否遵守勞基法、勞保條例等。但從勞委會勞動檢查結果可發現,即使違反勞動法令,幼托機構仍被評為優良,顯見評鑑機制形同虛設,不僅漠視教保人員的權益,其兒童照顧品質更令人堪憂。爰此,建請行政院針對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保障研擬改善方案,以建置優質的兒童照顧環境及保障教保人員的勞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