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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 人力配置納入醫院評鑑必要項目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07

12/7(二)黃淑英委員於院會提出「人力配置納入醫院評鑑必要項目」臨時提案。鑑於充足的醫事人力為醫療品質的基本要件,醫院評鑑為確保醫療品質的重要機制,卻未將醫事人力配置列為必要項目,顯有違醫院評鑑的精神,嚴重影響醫療品質及民眾就醫安全。為保障民眾健康,建請衛生署於將在民國100年施行的新制醫院評鑑基準中,將醫事人力配置列為必要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