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不承認台灣金控
刊載者:廖正井委員
刊載日期:2008/04/08
報社 台灣時報 發佈日期
2008/04/08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審查台灣金控二00八年預算,不料國民黨立委認定,台灣金控根本未通過國營事業組織法,不承認台灣金控的存在,拒絕審查台灣金控預算,最後只將台銀、土銀、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三家銀行的預算書交付財委會審查。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台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由於院會未交付台灣金控預算案,僅以台銀、土銀、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三家銀行的預算書交付財委會審查。 包括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廖正井、盧秀燕、羅淑蕾、林德福均質疑台灣金控的適法性問題,並指行政權一意孤行,妄自成立台灣金控,行政權已凌駕立法權之上。 廖正井、羅淑蕾指出,台灣金控未設組織條例逕行成立,立法院財委會應拒審台灣金控的預算。 財政部代理部長李瑞倉表示,台灣金控雖沒有組織條例,卻是依照金控法、公司法成立的,而且有許多國營事業本身是沒有訂定組織條例的,不過,說法並沒有獲得在場立委的認同。 財委會並做出決議,由於台灣金控適法性仍有疑慮,所以今後將不會審理台灣金控的預算案;另外,立委賴士葆提案,「中國輸出入銀行組織條例」尚未廢除,不得與台灣金控合併,中國輸出入銀行需在二個月內退出台灣金控。國民黨並以人數優勢通過這項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