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存在「僱傭勞動關係」勞工全部納入勞基法_臨時提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05/06
日 期:970506
主 席: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23期 總號:3634 116頁~132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六、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3人,有鑒於三十一萬名受僱勞工尚未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在一年內全面檢討尚未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的職業,將所有與雇主間存在「僱傭勞動關係」的勞工全部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以法律保障所有勞工的權益,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楊麗環(1次) P.120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20-121)
主提案委員:楊麗環
連署提案委員:楊瓊瓔; 劉盛良 ; 趙麗雲; 吳清池; 張顯耀; 羅明才 ; 蕭景田; 鄭汝芬; 盧嘉辰; 林德福; 紀國棟; 張花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