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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體委會鼓勵企業贊助賽事並制訂保障選手辦法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09/23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0923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50期 總號:3661一 365頁~45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一、本院委員侯彩鳳等26人,要求行政院體委會應加強宣導並且招攬企業廠商贊助各項運動競賽,制定運動選手傷殘補助與未來保障辦法,讓我國運動選手的未來看得到希望,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侯彩鳳(1次) P.399-400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99-400)

主提案委員:侯彩鳳

連署提案委員:李明星 ; 張顯耀; 林滄敏; 曹爾忠; 趙麗雲; 呂學樟; 郭素春 ; 李復興; 黃昭順; 朱鳳芝; 洪秀柱 ; 李乙廷; 羅明才 ; 楊仁福; 廖國棟; 江連福; 鄭金玲; 鍾紹和 ; 帥化民; 林建榮 ; 李嘉進 ; 廖婉汝; 陳淑慧 ; 林鴻池; 徐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