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體委會鼓勵企業贊助賽事並制訂保障選手辦法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09/23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0923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50期 總號:3661一 365頁~45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一、本院委員侯彩鳳等26人,要求行政院體委會應加強宣導並且招攬企業廠商贊助各項運動競賽,制定運動選手傷殘補助與未來保障辦法,讓我國運動選手的未來看得到希望,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侯彩鳳(1次) P.399-400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99-400)
主提案委員:侯彩鳳
連署提案委員:李明星 ; 張顯耀; 林滄敏; 曹爾忠; 趙麗雲; 呂學樟; 郭素春 ; 李復興; 黃昭順; 朱鳳芝; 洪秀柱 ; 李乙廷; 羅明才 ; 楊仁福; 廖國棟; 江連福; 鄭金玲; 鍾紹和 ; 帥化民; 林建榮 ; 李嘉進 ; 廖婉汝; 陳淑慧 ; 林鴻池; 徐少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