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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考試院適度法治化身障者特種考試之相關法規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10/14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1014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53期 總號:3664一 1頁~23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十四、本院委員費鴻泰、吳育昇、江玲君、陳杰、劉盛良等28人,鑒於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應試時常需準備輔具器材,因而針對身心障礙人員在特種考試時,准予每節考試開始15分鐘內都能入場應試。建請考試院針對身心障礙人員特種考試之相關法規,適度予以法制化,明確的保障身障者與試的權益,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費鴻泰(1次) P.72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72-73)

主提案委員:費鴻泰; 吳育昇 ; 江玲君 ; 陳杰 ; 劉盛良

連署提案委員:江義雄; 廖正井; 吳清池; 林建榮 ; 盧嘉辰; 李嘉進 ; 楊仁福; 簡東明; 邱鏡淳 ; 林滄敏; 吳志揚; 林鴻池; 侯彩鳳; 蔣孝嚴 ; 徐少萍; 徐中雄; 孔文吉 ; 黃志雄; 陳秀卿; 羅明才 ; 趙麗雲; 郭素春 ; 張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