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應不分產、職業工人「育嬰津貼」均應編列公務預算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10/28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1028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56期 總號:3667 118頁~263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二十五、本院委員侯彩鳳、鄭汝芬、林鴻池、李乙廷、盧秀燕、劉盛良等24人,要求政府對勞工的保護應「一視同仁」,勞工不能分產、職業工人,「育嬰津貼」應編列公務預算支應,才能符合公平正義、照顧基層勞工原旨,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侯彩鳳(1次) P.182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82-183)
主提案委員:侯彩鳳; 鄭汝芬; 林鴻池; 李乙廷; 盧秀燕 ; 劉盛良
連署提案委員:林建榮 ; 陳淑慧 ; 呂學樟; 廖正井; 林滄敏; 陳秀卿; 孔文吉 ; 李復興; 周守訓 ; 林德福; 丁守中; 李嘉進 ; 趙麗雲; 吳清池; 邱毅; 簡東明; 王進士 ; 紀國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