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修法由地方或得委託地方審議公共設施加速用地取得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04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1104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59期 總號:3670 112頁~228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二、本院委員廖正井等30人,為推動擴大內需方案,協助地方加速公共設施用地取得,建議行政院責成內政部檢討作業方式,加速審議,必要時研議修法,調整由地方或得委託地方審議,以縮短土地徵收作業時程,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廖正井(1次) P.156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56-157)
主提案委員:廖正井
連署提案委員:江義雄; 吳志揚; 吳清池; 李乙廷; 孔文吉 ; 李明星 ; 李復興; 李嘉進 ; 林建榮 ; 林滄敏; 紀國棟; 徐少萍; 徐耀昌; 黃義交; 楊仁福; 郭素春 ; 劉盛良 ; 趙麗雲; 盧秀燕 ; 陳秀卿; 陳福海; 陳根德 ; 陳淑慧 ; 潘孟安 ; 帥化民; 簡東明; 蔣孝嚴 ; 羅明才 ; 羅淑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