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97年度國科技發基金及科工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04/02
會議: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
會議簡介:
一、審查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二、審查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提案內容:
一、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之受贈單位—公廣集團前已受託辦理高雄世運之轉播工作,基金主管機關務須嚴加督導全力以赴,辦好相關工作,俾免貽笑國際。
提案人:趙麗雲
連署人:洪秀柱 林正二 江義雄
二、為維護偏遠、離島及原住民地區民眾之視聽權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主管機關須於3個月內將所謂「免查驗區」之線纜建置進度,含衡量指標送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查,以利監督。否則下年度本委員會將凍結全數相關預算,以迄相關工作具體改善為止。
提案人:趙麗雲 林正二
連署人:洪秀柱 江義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