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內政部統籌管理聽障兒及家庭治療補助事宜_臨時提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12/16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1216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73期 總號:3684一 423頁~489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8人,為使聽障兒及家庭能夠在黃金時期內及早接受治療,建請行政院:1.增加每年補助的名額及金額;2.責成衛生署召集相關臨床學術機構,統一負責全國聽障兒童申裝之書面與實地審查、評分排名以及術後追蹤成效;3.交由內政部統籌管理發放,避免各地方政府標準不一,影響身障者權益,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費鴻泰(1次) P.485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485-486)
主提案委員:費鴻泰
連署提案委員:吳育昇 ; 簡東明; 李明星 ; 廖正井; 陳秀卿; 羅明才 ; 李嘉進 ; 洪秀柱 ; 江玲君 ; 羅淑蕾; 趙麗雲; 吳清池; 李乙廷; 邱毅; 楊仁福; 徐少萍; 張嘉郡 ; 李慶安 ; 林滄敏; 郭素春 ; 劉盛良 ; 林明溱 ; 林鴻池; 朱鳳芝; 江義雄; 陳福海; 陳淑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