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相關單位月內提改善全台國中小學危險教室辦法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12/23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1223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75期 總號:3686 139頁~216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林正二等26人,鑑於全台灣國中、小學的「危險教室」多半是在九二一地震中損壞的教室,提供師生們一個安全、快樂的學習環境,是政府務必要重視的問題,建請相關單位於一個月內提出有效改善辦法,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林正二(1次) P.202-203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202-203)
主提案委員:林正二
連署提案委員:徐少萍; 呂學樟; 羅明才 ; 楊仁福; 侯彩鳳; 朱鳳芝; 李嘉進 ; 盧嘉辰; 丁守中; 孔文吉 ; 黃志雄; 簡東明; 廖正井; 吳清池; 郭素春 ; 趙麗雲; 鄭汝芬; 江義雄; 江玲君 ; 蔡錦隆; 吳育昇 ; 劉盛良 ; 李明星 ; 陳淑慧 ; 陳秀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