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院研擬對檳榔開徵健康捐以降低財政負擔及國人戕害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1/06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80106
主席: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03期 總號:3689二 3頁~53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3人,鑑於部分國民長期嚼食檳榔,因而罹患口腔疾病,造成家庭及社會的龐大負擔,建請行政院除加強宣導外,應研擬對檳榔開徵健康捐,以降低國家財政負擔及檳榔對國人的戕害,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羅淑蕾(1次) P.516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516)
主提案委員:羅淑蕾
連署提案委員:呂學樟; 費鴻泰; 李嘉進 ; 林明溱 ; 陳根德 ; 洪秀柱 ; 侯彩鳳; 陳福海; 林鴻池; 楊仁福; 黃昭順; 陳秀卿; 劉盛良 ; 蔡錦隆; 羅明才 ; 徐少萍; 吳清池; 趙麗雲; 林德福; 李明星 ; 江玲君 ; 林郁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