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10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08期 總號:3694 141頁~247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3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一、本院委員廖正井、劉盛良、盧秀燕、侯彩鳳等38人,針對近來失業率節節升高,建請行政院針對失業給付方式、清償優先順序及保障基本生活、子女教育等措施研議整合,必要時提出修法,以確保勞工家庭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廖正井(1次) P.186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86-187)
主提案委員:廖正井; 劉盛良 ; 盧秀燕 ; 侯彩鳳
提案內容:
主席: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廖委員正井說明提案旨趣。
廖委員正井:(13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廖正井、劉盛良、盧秀燕、侯彩鳳等36人,針對近來失業率節節升高,98年1月失業人數為57萬8千人,失業率為5.31%,廣義失業率更高達為6.85%,創歷史新高。按照「就業保險法」規定,被資遣或裁員的勞工,每個月可以領六成薪的失業給付,最長半年,以保障勞工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惟查部分有房貸或有債務問題的失業勞工,失業給付一匯入帳戶,就直接被銀行扣走,未能保障其基本生活;部分失業勞工則將失業給付花用殆盡,卻藉口失業而不願支持就讀國中小、高中的子女繼續就學,致青少年面臨失學問題。建請行政院針對失業給付方式、清償優先順序及保障基本生活、子女教育等措施研議整合,必要時提出修法,以確保勞工家庭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謝謝。
第一案:
本院委員廖正井、劉盛良、盧秀燕、侯彩鳳等36人,針對近來失業率節節升高,97年12月失業人數為54萬9千人,失業率為5.03%,廣義失業率更高達為6.46%,創歷史新高。按照「就業保險法」規定,被資遣或裁員的勞工,每個月可以領六成薪的失業給付,最長半年,以保障勞工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惟查部分有房貸或有債務問題的失業勞工,失業給付一匯入帳戶,就直接被銀行扣走,未能保障其基本生活;部分失業勞工則將失業給付花用殆盡,卻藉口失業而不願支持就讀國中小、高中的子女繼續就學,致青少年面臨失學問題。建請行政院針對失業給付方式、清償優先順序及保障基本生活、子女教育等措施研議整合,必要時提出修法,以確保勞工家庭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近來失業率節節升高,行政院主計處98年1月22日發布「97年12月暨全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97年12月失業人數為54萬9千人,失業率為5.03%,以失業者併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計算「廣義失業率」更高達6.46%,創歷史新高。
二、按照「就業保險法」規定,被資遣或裁員的勞工,每個月可以領六成薪的失業給付,最長半年,其立法意旨即為「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惟查部分有房貸或有債務問題的失業勞工,失業給付一匯入帳戶,就直接被銀行扣走,未能保障其基本生活;部分失業勞工則將失業給付花用殆盡,卻藉口失業而不願支持就讀國中小、高中的子女繼續就學,致青少年失學問題頻生。
三、建請行政院針對失業給付方式、清償優先順序及保障基本生活、子女教育等措施研議整合,以確保勞工家庭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
提案人:廖正井 劉盛良 盧秀燕 侯彩鳳
連署人:孔文吉 吳育昇 吳清池 李明星 江義雄 林滄敏 洪秀柱 徐少萍 黃昭順 邱 毅 廖國棟 趙麗雲 郭素春 陳根德 陳福海 鄭汝芬 羅明才 羅淑蕾 蔡錦隆 薛 凌 李嘉進 呂學樟 楊仁福 簡東明 吳敦義 江玲君 黃志雄 紀國棟 林正二 陳秀卿 孫大千 李復興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