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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行政院將北部都會公園設置於桃園龜山大棟山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10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10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08期 總號:3694 141頁~247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3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六、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建請行政院將北部都會公園設置於桃園縣龜山鄉大棟山,除能提供大台北及桃園都會區居民良好假日休閒旅遊場所外,更可以資源永續利用與保育觀念推動觀光休憩發展,藉以帶動地方產業及經濟成長,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吳志揚(1次) P.189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89-190)

主提案委員:吳志揚

提案內容:

主席: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吳委員志揚說明提案旨趣。

吳委員志揚:(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6人,鑒於大台北、桃園都會區人口數高達870萬人,但迄今無一處符合規模之都會公園,而桃園縣龜山鄉大棟山區域,周邊地區自然及人文資源豐富,可串連台北及桃園地區山系景觀,加上交通便捷可及性高、開發成本低,實為設置北部都會公園之最佳地點;建請行政院擇定將北部都會公園設置於桃園縣龜山鄉大棟山,除能提供大台北及桃園都會區居民一處良好假日休閒旅遊場所外,更可以資源永續利用與保育觀念前提推動觀光休憩發展,藉以帶動地方產業及經濟成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六案:

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鑒於大台北、桃園都會區人口數高達870萬人,但迄今無一處符合規模之都會公園,而桃園縣龜山鄉大棟山區域,周邊地區自然及人文資源豐富,可串連台北及桃園地區山系景觀,加上交通便捷可及性高、開發成本低,實為設置台北都會公園之最佳地點;建請行政院擇定將北部都會公園設置於桃園縣龜山鄉大棟山,除能提供大台北及桃園都會區居民一處良好假日休閒旅遊場所外,更可以資源永續利用與保育觀念前提推動觀光休憩發展,藉以帶動地方產業及經濟成長。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桃園縣龜山鄉大棟山自然生態公園面積約100公頃,周邊地區自然及人文資源豐富,可串連台北及桃園地區山系景觀,加上交通便捷可及性高,開發所需經費比起現有台中、高雄都會公園更為低廉。

二、大台北、桃園都會區人口數高達870萬人,但迄今無一處符合規模之都會公園,設置大棟山都會公園,除能提供大台北及桃園都會區居民一處良好假日休閒旅遊場所,更可以資源永續利用與保育觀念前提推動觀光休憩發展,藉以帶動地方產業及經濟成長。

三、建請行政院擇定將兼具觀光、休閒遊憩功能的北部都會公園設置於桃園縣龜山鄉大棟山,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與慈湖兩蔣文化園區,亦可提供外縣市居民及國外觀光客一個可規劃觀光一日遊的景點。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李嘉進  吳育昇  孔文吉  江玲君  吳清池  趙麗雲  張嘉郡  林正二  吳敦義  劉盛良  廖國棟  林滄敏  簡東明  陳秀卿  羅明才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