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10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08期 總號:3694 141頁~247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3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十二、本院委員盧嘉辰等29人,針對部分機車透過改裝取下排氣管隔熱板,造成燙傷事件大增,甚或,將排氣口「上翹」,廢氣直噴後方騎士,對民眾安全與健康危害甚鉅,建請加強取締非法改裝車輛及改裝場所,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盧嘉辰(1次) P.193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93-194)
主提案委員:盧嘉辰
提案內容:
主席: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盧委員嘉辰說明提案旨趣。
盧委員嘉辰:(14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9人,針對部分機車透過改裝取下排氣管隔熱板,造成燙傷事件大增,甚或,將排氣口「上翹」,廢氣直噴後方騎士,對民眾安全與健康危害甚鉅,爰建議加強取締非法改裝車輛及改裝場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二案:
本院委員盧嘉辰等29人,針對部分機車透過改裝取下排氣管隔熱板,造成燙傷事件大增,甚或,將排氣口「上翹」,廢氣直噴後方騎士,對民眾安全與健康危害甚鉅,爰建議加強取締非法改裝車輛及改裝場所。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國內機車改裝風盛行,部分騎士在改裝時,為追求酷炫或展現不鏽鋼排氣管的金屬光澤,故意將隔熱板取下,經常造成乘客或行人程度不一的燙傷;亦有將原廠排氣管改成「翹管」者,原應朝地下排放的廢氣,變成往後上方直衝,高溫廢氣對後方騎士或行人形成極大困擾。
二、依照現行規定,機車出廠領牌後,除過戶、換牌、變更顏色或繳銷車牌需要回監理單位驗車外,幾乎形同不受約束;甚至機車改裝排氣管遭警方取締後,車主只要向監理單位申訴,並通過驗車,罰單也可撤銷,讓不法者心存僥倖。
三、警方與監理單位認定標準不一,無法對民眾安全提供保障,殊為不當,本席除要求警察機關加強取締非法改裝車輛及改裝場所外,交通監理機關亦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從嚴處理該類申訴案件,以懲治不法。
提案人:盧嘉辰
連署人:廖正井 帥化民 劉盛良 蔡錦隆 紀國棟 簡東明 林正二 李嘉進 郭素春 陳淑慧 羅明才 李明星 江玲君 林明溱 吳敦義 吳清池 羅淑蕾 吳育昇 趙麗雲 廖國棟 孔文吉 張嘉郡 林滄敏 周守訓 陳秀卿 鍾紹和 孫大千 江義雄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