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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加強取締非法改裝車輛及改裝場所_臨時提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10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10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08期 總號:3694 141頁~247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3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十二、本院委員盧嘉辰等29人,針對部分機車透過改裝取下排氣管隔熱板,造成燙傷事件大增,甚或,將排氣口「上翹」,廢氣直噴後方騎士,對民眾安全與健康危害甚鉅,建請加強取締非法改裝車輛及改裝場所,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盧嘉辰(1次) P.193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93-194)

主提案委員:盧嘉辰

提案內容:

主席: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盧委員嘉辰說明提案旨趣。

盧委員嘉辰:(14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9人,針對部分機車透過改裝取下排氣管隔熱板,造成燙傷事件大增,甚或,將排氣口「上翹」,廢氣直噴後方騎士,對民眾安全與健康危害甚鉅,爰建議加強取締非法改裝車輛及改裝場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二案:

本院委員盧嘉辰等29人,針對部分機車透過改裝取下排氣管隔熱板,造成燙傷事件大增,甚或,將排氣口「上翹」,廢氣直噴後方騎士,對民眾安全與健康危害甚鉅,爰建議加強取締非法改裝車輛及改裝場所。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國內機車改裝風盛行,部分騎士在改裝時,為追求酷炫或展現不鏽鋼排氣管的金屬光澤,故意將隔熱板取下,經常造成乘客或行人程度不一的燙傷;亦有將原廠排氣管改成「翹管」者,原應朝地下排放的廢氣,變成往後上方直衝,高溫廢氣對後方騎士或行人形成極大困擾。

二、依照現行規定,機車出廠領牌後,除過戶、換牌、變更顏色或繳銷車牌需要回監理單位驗車外,幾乎形同不受約束;甚至機車改裝排氣管遭警方取締後,車主只要向監理單位申訴,並通過驗車,罰單也可撤銷,讓不法者心存僥倖。

三、警方與監理單位認定標準不一,無法對民眾安全提供保障,殊為不當,本席除要求警察機關加強取締非法改裝車輛及改裝場所外,交通監理機關亦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從嚴處理該類申訴案件,以懲治不法。

提案人:盧嘉辰  

連署人:廖正井  帥化民  劉盛良  蔡錦隆  紀國棟  簡東明  林正二  李嘉進  郭素春  陳淑慧  羅明才  李明星  江玲君  林明溱  吳敦義  吳清池  羅淑蕾  吳育昇  趙麗雲  廖國棟  孔文吉  張嘉郡  林滄敏  周守訓  陳秀卿  鍾紹和  孫大千  江義雄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