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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政府應積極爭取主辦國際賽會提升我國際能見度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10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10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08期 總號:3694 141頁~247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3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十八、本院委員羅明才、黃志雄、吳志揚等35人,為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促進國際交流,建請政府有關單位應積極爭取主辦國際大型運動賽事,建構一完善全國運動競技賽事場館網絡,整合資源強化運動選手之培訓,整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提升運動競爭實力,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羅明才(1次) P.198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98)

主提案委員:羅明才 ; 黃志雄; 吳志揚

提案內容:

主席:進行第十八案,請提案人羅委員明才說明提案旨趣。

羅委員明才:(14時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35人臨時提案,2009年兩大運動賽事將於台灣舉行,可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促進國際交流,建請政府有關單位應積極爭取主辦國際大型運動賽事,整合分散於各縣市的大型運動賽事場館及競技場,建構一完善全國運動競技賽事場館網絡,整合資源強化運動選手之培訓,整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提升運動競爭實力。尤其是最近幾場棒球賽讓我們看了很傷心難過,所以要特別在此呼籲全國多多重視體育界的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八案:

本院委員羅明才、黃志雄、吳志揚等35人,2009年兩大運動賽事將於台灣舉行,可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促進國際交流,建請政府有關單位應積極爭取主辦國際大型運動賽事,整合分散於各縣市的大型運動賽事場館及競技場,建構一完善全國運動競技賽事場館網絡,整合資源強化運動選手之培訓,整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提升運動競爭實力。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2009年台北市將主辦聽障奧運會,同年也將於高雄舉辦世界運動會,將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拓展國際交流,因此政府有關單位應積極爭取主辦國際大型運動賽事。

二、台灣大型運動賽事場館及競技場分散於各縣市,為能符合舉辦國際運動賽事之需求,政府相關單位應整合各縣市大型運動賽事場館及競技場,建構一完善全國運動競技賽事場館網絡,並積極有效管理。

三、為能爭取國際競賽佳績,政府有關單位應整合資源,強化運動選手之培訓,整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拓充更新相關設備,提升運動競爭實力。

提案人:羅明才  黃志雄  吳志揚

連署人:郭素春  吳清池  趙麗雲  孔文吉  朱鳳芝  陳秀卿  盧嘉辰  紀國棟  楊仁福  廖正井  李明星  陳福海  陳 杰  陳淑慧  劉盛良  吳育昇  簡東明  李嘉進  丁守中  李復興  林明溱  呂學樟  侯彩鳳  林建榮  林滄敏  黃義交  盧秀燕  羅淑蕾  吳敦義  鄭汝芬  周守訓  王進士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