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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行政院相關單位酌予規範台北各捷運站出口免費報內容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17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17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09期 總號:3695一 78頁~173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二、本院委員盧嘉辰、費鴻泰等22人,針對台北各捷運站出口處發送之免費報內容,多有暴力、色情等腥羶色負面新聞,恐對兒童有不良影響,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酌予規範,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盧嘉辰(1次) P.112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12-113)

主提案委員:盧嘉辰; 費鴻泰

提案內容:

主席:現在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盧委員嘉辰說明提案旨趣。

盧委員嘉辰:(13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盧嘉辰等22人,針對台北各捷運站出口處發送之免費報內容,多有暴力、色情等腥羶色負面新聞,不堪入目,恐對兒童有不良影響,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酌予規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二案:

本院委員盧嘉辰、費鴻泰等22人,針對台北各捷運站出口處發送之免費報內容,多有暴力、色情等腥羶色負面新聞,恐對兒童有不良影響,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酌予規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台北地區各捷運站周遭多有學校為鄰,多數學童上學行經捷運站口皆會索取於捷運出口處發送的免費報,但免費報內容常有不雅照片,模擬犯案示意圖及用詞不當的情況。

二、國中小學童未必會花錢購買報紙,但免費報有隨手可取的便利性,無家長陪同搭乘捷運的學童多會翻閱打發時間,其內容若不當將直接對學童造成影響。

三、捷運站內免費索取之捷運報,捷運公司於招標時即已對內容設下規範,但於站外贈送之報紙卻無法可管,學童長期接觸充滿犯罪及性暗示的內容,恐使其身心及人格發展產生偏差,故政府應盡速針對免費報內容加以規範,讓學童有純淨的資訊來源。

提案人:盧嘉辰  費鴻泰

連署人:黃志雄  盧秀燕  劉盛良  徐少萍  張嘉郡  黃昭順  羅明才  廖國棟  羅淑蕾  吳清池  李嘉進  孔文吉  丁守中  趙麗雲  洪秀柱  李明星  廖正井  林鴻池  郭素春  林滄敏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