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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灣優秀運動員遭挖角,建請行政院速謀對策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17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17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09期 總號:3695一 78頁~173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三、本院委員廖正井、徐耀昌、黃志雄、黃義交等29人,為使台灣的運動及競技活動得以健全發展,政府應儘速找到留住人才及無後顧之憂的方法,讓優秀的選手安心為台灣打拚參賽,建請行政院儘速於三個月內完成規劃並提出專案報告,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廖正井(1次) P.113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13-114)

主提案委員:廖正井; 徐耀昌; 黃志雄; 黃義交

提案內容:

主席:現在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廖委員正井說明提案旨趣。

廖委員正井:(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廖正井、徐耀昌、黃志雄、黃義交等29人,為使台灣的運動及競技活動得以健全發展,政府應該儘速找到留住人才及無後顧之憂的方法,讓優秀的選手安心為台灣打拚參賽,建議行政院針對代表參加奧運、亞運或其他國際賽中獲得優勝名次的選手,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明訂奧運金牌選手以十職等敘薪;奧運銀牌與亞運金牌以九職等敘薪;奧運銅牌及亞運銀牌以八等敘薪;亞運銅牌以七等敘薪,特建請行政院儘速於三個月內完成規劃並提出專案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三案:

本院委員廖正井、徐耀昌、黃志雄、黃義交等29人,為使台灣的運動及競技活動—包括棒球、籃球、網球、撞球、高爾夫球、跆拳道等得以健全發展,政府除應儘速確認發展方向,研訂策略、步驟推動,並積極加強整合國內相關產業資源及競賽環境外,應該儘速找到留住人才及無後顧之憂的方法,讓優秀的選手安心為台灣打拚參賽,並持續培育後起,建議行政院針對代表參加奧運、亞運或其他國際賽中獲得優勝名次的選手,提供適當的教師、教練或其他就業機會,明訂奧運金牌選手以十職等敘薪;奧運銀牌與亞運金牌以九職等敘薪;奧運銅牌及亞運銀牌以八等敘薪;亞運銅牌以七等敘薪,讓選手在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願意留在台灣打球,願意代表國家出賽,義無反顧地願意盡全力為國爭光,特建請行政院儘速於三個月內完成規劃並提出專案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中華棒球代表隊在本(3)月7日經典賽中敗給中國隊,繼奧運賽後7個月內第2次在最大國際賽敗給中國隊,加上首戰大輸給韓國很難看,不只是一場經典賽的慘敗,更是國內棒球運動的慘敗。

二、我國各級棒球自1968年台東紅葉少棒隊打敗日本少棒冠軍代表隊起,棒球在台灣不再只是棒球而已,它成了民族力量的展現。1989年10月23日,中華職業棒球聯盟正式成立,發展迄今達20年,不僅隊伍從6隊減少為4隊,且受經濟不景氣影響,贊助廠商都在苦撐,呈現凋零之勢。2009年經典賽中華代表隊就在『政府不理,球團不睬,球迷不爽』中成軍,大敗早可預見。不僅棒球,各種運動也是呈每況愈下之勢,此時正是政府深切檢討我國各項運動競技發展的契機。

三、以台灣職棒為例,由於政府對於球隊管理、比賽制度沒有整合管理,對於球員也沒有輔導、培訓及提供誘因。球團為省成本,二軍不完善,歷練不足;球員打球沒保障,沒有自由球員(FA)權,導致一些球員打完一季,不是突然被釋出,就是表現好,被外國球團挖角去了。要求運動員在生活無任何保障的制度下愛國,無異是緣木求魚。

四、為使台灣的運動及競技活動—包括棒球、壘球、籃球、網球、桌球、體操、跆拳、舉重、自行車、馬拉松、撞球、高爾夫球等得以健全發展,政府除應儘速確認發展方向,研訂策略、步驟推動,並積極加強整合國內相關產業資源及競賽環境外,應該儘速找到留住人才的方法,讓優秀的選手安心為台灣打拼參賽,並持續培育後起,建議行政院針對代表參加奧運、亞運或其他國際賽中獲得優勝名次的選手,提供適當的教師、教練或其他就業機會,明訂奧運金牌選手以十職等敘薪;奧運銀牌與亞運金牌以九職等敘薪;奧運銅牌及亞運銀牌以八等敘薪;亞運銅牌以七等敘薪,讓選手在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願意留在台灣打球,願意代表國家出賽,義無反顧地願意盡全力為國爭光,特建請行政院儘速於三個月內完成規劃並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廖正井  徐耀昌  黃志雄  黃義交

連署人:廖國棟  陳淑慧  費鴻泰  楊仁福  羅明才  張嘉郡  羅淑蕾  吳清池  趙麗雲  吳育昇  黃健庭  蔣孝嚴  李嘉進  江玲君  盧秀燕  徐少萍  李明星  劉盛良  朱鳳芝  蔡錦隆  黃昭順  郭素春  林滄敏  周守訓  孫大千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