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居民同意不得在國軍台中總院設置性侵害加害人專區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24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24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12期 總號:3698 95頁~183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十五、本院委員盧秀燕、徐中雄、蔡錦隆等24人,鑑於法務部將性侵害加害人刑後的強制治療專區設置在國軍台中總醫院中清院區,但政策決行前未與地方政府及當地居民進行溝通協調,一意孤行造成民眾恐慌,在沒有經過當地居民同意之下,建請不得動用這筆預算先行施工,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盧秀燕(1次) P.139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39-140)
主提案委員:盧秀燕 ; 徐中雄; 蔡錦隆
連署提案委員:黃偉哲; 陳瑩; 賴士葆; 吳清池; 孔文吉 ; 趙麗雲; 侯彩鳳; 鄭麗文; 廖婉汝; 江義雄; 吳育昇 ; 李明星 ; 洪秀柱 ; 張嘉郡 ; 陳杰 ; 楊瓊瓔; 廖國棟; 劉銓忠; 簡東明; 羅明才 ; 羅淑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