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相關單位應即訂定行動電話充電器、電池統一規格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24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24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12期 總號:3698 95頁~183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二十、本院委員陳福海、盧嘉辰、林滄敏等33人,針對行動電話充電器、電池規格紊亂,除人民浪費金錢重複購買,政府亦需耗費無數預算進行回收處理,建請工業局、標準檢驗局及衛生署應即研擬訂定行動電話充電器、電池統一規格,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陳福海(1次) P.143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43-144)
主提案委員:陳福海; 盧嘉辰; 林滄敏
連署提案委員:吳育昇 ; 羅明才 ; 廖國棟; 陳杰 ; 羅淑蕾; 陳淑慧 ; 孔文吉 ; 趙麗雲; 吳清池; 徐少萍; 劉盛良 ; 吳敦義 ; 李明星 ; 楊仁福; 郭素春 ; 呂學樟; 李嘉進 ; 費鴻泰; 蔡錦隆; 廖正井; 黃昭順; 黃志雄; 林正二 ; 紀國棟; 侯彩鳳; 江義雄; 周守訓 ; 李復興; 蔡正元; 吳志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