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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銀行提供企業開戶、請領空白支票及託收票據違法收費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31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331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14期 總號:3700一 86頁~547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廖正井等27人,針對銀行提供企業申請開戶、請領空白支票及託收票據違法收取費用,影響國內中小企業使用票據成本偏高且不合理,建請中央銀行、金管會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第12條及相關法規儘速導正,積極落實監督管理,以有效協助企業度過本次金融風暴後之經營困境,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廖正井(1次) P.528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528-529)

主提案委員:廖正井

連署提案委員:鄭金玲; 張嘉郡 ; 林正二 ; 侯彩鳳; 江玲君 ; 周守訓 ; 羅明才 ; 趙麗雲; 楊仁福; 孔文吉 ; 陳根德 ; 李明星 ; 廖本煙; 簡東明; 郭素春 ; 洪秀柱 ; 羅淑蕾; 陳淑慧 ; 陳秀卿; 吳清池; 黃昭順; 孫大千 ; 朱鳳芝; 紀國棟; 鍾紹和 ; 林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