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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應統一增加「警察」中文標示以利民眾求助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14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414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19期 總號:3705一 119頁~403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8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吳育昇、盧嘉辰、孔文吉、邱鏡淳、郭素春、趙麗雲、吳敦義、帥化民等34人,針對目前各地警察局或派出所的「盾型袖招」只有英文標示「POLICE」,為使國人及外籍人士均能辨讀,內政部應儘速統一增加「警察」中文標示,以利民眾尋求協助,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吳育昇(1次) P.393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93-394)

主提案委員:吳育昇 ; 盧嘉辰; 孔文吉 ; 邱鏡淳 ; 郭素春 ; 趙麗雲; 吳敦義 ; 帥化民

提案內容:

主席:現在進行第十七案,請提案人吳委員育昇說明提案旨趣。

吳委員育昇:(17時1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吳育昇、盧嘉辰、孔文吉、邱鏡淳、郭素春、趙麗雲、吳敦義、帥化民等34人,認為英語並非我國官方第二語言,我國官方文書使用中文正體字,而警政單位又是政府機關,在方便外籍人士認識我國政府機關之餘,應以中文標示為主,英文標示為輔。但目前各地警察局或派出所的「盾型袖招」僅僅只有英文標示「POLICE」,恐讓不懂英文之民眾,無法於第一時間了解該處為警政單位,為使國人及外籍人士均能辨讀。本席要求內政部應儘速統一增加「警察」中文標示,以利民眾尋求協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七案:

本院委員吳育昇、盧嘉辰、孔文吉、邱鏡淳、郭素春、趙麗雲、吳敦義、帥化民等34人,認為英語並非我國官方第二語言,我國官方文書使用中文正體字,而警政單位又是政府機關,在方便外籍人士認識我國政府機關之餘,應以中文標示為主,英文標示為輔。但目前各地警察局或派出所的「盾型袖招」僅僅只有英文標示「POLICE」,恐讓不懂英文之民眾,無法於第一時間了解該處為警政單位,為使國人及外籍人士均能辨讀。本席要求內政部應儘速統一增加「警察」中文標示,以利民眾尋求協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我國既非英語系國家,且官方文書使用中文正體字,而警政單位又是政府機關,為捍衛我國國格,在方便外籍人士認識我國政府機關之時,應以中文標示為主,英文標示為輔,使國人及外籍人士均能辨讀。

二、目前,各地警察局或派出所的「橫式招牌」為使國人及外籍人士均能辨讀,並朝向國際化發展,同時以中英標示,顯示該警察局或派出所的名稱。

三、然而,各地警察局或派出所的「盾型袖招」設計卻僅以方便外籍人士辨識,有利外籍人士遭遇困難時,尋求警政單位協助,以英文標示POLICE呈現。此舉,已造成不懂英文之民眾,無法於第一時間了解該處為警政單位。

提案人:吳育昇  盧嘉辰  孔文吉  邱鏡淳  郭素春  趙麗雲  吳敦義  帥化民

連署人:羅明才  吳清池  劉盛良  徐少萍  楊仁福  林德福  黃昭順  蔣孝嚴  廖國棟  林郁方  羅淑蕾  李嘉進  李明星  朱鳳芝  江玲君  林鴻池  黃志雄  陳秀卿  盧秀燕  林滄敏  江義雄  廖正井  紀國棟  費鴻泰  蔡錦隆  周守訓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